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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走廊2016年省長論壇達成六點共識

2016-06-10 21:26:24|來源:中新網|編輯:靳松

  中新網昆明6月10日電 (王艷龍)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走廊2016年省長論壇10日在雲南省昆明市舉行,與會各方達成共同探索GMS合作與瀾湄合作(LMC)協同發展的新模式等六點共識,推動大湄公河次區域進一步發展。

  鋻於2016年6月10日,在中國雲南昆明舉辦的GMS經濟走廊2016年省長論壇主題為“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精神,攜手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來自GMS國家的11位省(市)圍繞“推進區域互聯互通,提升貿易運輸便利化水準;加快國際産能合作,構建區域産業鏈合作格局;構建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GMS)和瀾滄江—湄公河合作(LMC)協同發展新模式;推動新興領域合作,促進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等議題展開討論。

  通過討論,GMS經濟走廊2016年省長論壇的參會代表達成下列共識:在各國中央政府指導及亞洲開發銀行支持下,合作各方將為建設一個更加繁榮、可持續和融合的次區域發揮更大的作用。進一步加強省長論壇合作機制,促進合作各方在規劃編制、制定經濟和産業發展政策、確定優先合作領域和重大合作項目等方面的溝通和合作,加強互聯互通、國際産能、新興領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合作以支持各成員國經濟發展,縮小發展差距。合作各方將積極主動承接次區域重大合作項目落地並組織實施,通過地方政府間合作進一步優化和完善。

  “共識”中提到,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次區域國家都面臨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共同任務,有必要加強合作,共同應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挑戰。此次省長論壇,繼續秉持開放包容精神,在現有次區域機制基礎上,拓展新的合作領域,與原有機制形成相互補充、互動發展的模式。

  “共識”表示,各方願支持秉承開放包容的精神,共同探索GMS合作與瀾湄合作(LMC)協同發展的新模式,期待GMS和LMC機制相互協調、補充和促進的作用,能夠為次區域戰略行動計劃、重大合作項目及多邊(雙邊)協議的實施帶來新的活力並增添新的內容,形成共同推進次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合力。積極探討地方政府合作與GMS、LMC合作機制的對接和協調,拓寬各級地方政府、民間組織和工商界多領域交流合作的渠道,形成多雙邊並重、寬領域覆蓋、多層次參與、全方位推進的合作機制與平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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