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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看待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

2016-06-16 08:08:04|來源:南方日報|編輯:王瑞芳

  6月1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會見德國總理默克爾時指出,希望德國及歐盟客觀看待競合關係,妥善解決中歐貿易糾紛,如期履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義務,促進中歐經貿關係健康發展。

  經過建交40多年來的共同努力,中德關係和中歐關係已經進入十分成熟的發展階段。不過,在合作過程中也存在分歧和摩擦。是否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是否如期履行第15條義務,就是德國乃至歐洲輿論最近熱議的話題。根據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應于2016年12月11日終止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做法。這是所有世貿組織成員應履行的條約義務。但是,一些歐洲人士卻聲稱,中國沒有滿足歐盟判定市場經濟地位的標準,因而要求歐盟繼續使用這種做法。這是一種極其狹隘片面的看法,不僅在事實面前站不住腳,而且不符合中歐共同利益。

  關於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自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在簡政放權、構建市場機制、完善市場法制等方面的成績舉世公認。如今,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貨物貿易國以及130多個國家的最大貿易夥伴。中國在推進市場化方面的努力,也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的認可。全球已有80多個經濟體承認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佔世貿組織成員一半以上,其中不乏新西蘭、瑞士、澳大利亞等發達經濟體。一些發達國家如加拿大,甚至修訂反傾銷法,取消了對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的限期。對於這些有目共睹的事實,我們不希望有人繼續“選擇性失明”,更不願看到有人開歷史倒車。“風物長宜放眼量。”客觀看待中國改革發展,尊重世貿組織規則,及時給予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地位,才是正確之道。

  關於如期履行第15條義務問題,這與是否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是兩碼事,不取決於任何成員的國內標準,更不能人為將兩者混為一談,甚至彼此掛鉤。實際上,世貿組織規則中並沒有所謂“市場經濟地位”的概念,其僅存在於部分成員的國內法中,而歐盟所謂判定標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也是存疑的,更不能作為是否履行國際條約義務的依據。換句話説,無論是否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歐盟作為世貿組織成員,都有如期履行第15條的法律義務,而且是無法回避和推卸的義務。2015年,歐盟已連續11年成為中國第一大貿易夥伴,中國則連續12年成為歐盟第二大貿易夥伴。“合則強,孤則弱。”歐盟切莫以自己單邊的判斷標準為藉口,拒絕履行國際條約義務,延續“替代國”做法,變相搞貿易保護主義。

  德國作為歐洲經濟的“發動機”和“穩定錨”,在歐盟事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中德合作一直領跑中歐合作。此次是默克爾自2005年出任德國總理以來第九次訪華。如此高密度的訪華,在西方國家領導人中甚為罕見,這也反映出中德關係發展的深度和廣度。在高起點上深入推進中德合作,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言,需要雙方攜手前行,把好方向,拉緊互信紐帶,把握合作主流,相向而行,照顧彼此核心利益和關切,登高望遠,拓寬合作視野。在發展中歐關係,特別是在如期履行第15條義務問題上,德國應該也能夠起到關鍵作用,為中歐貿易投資進一步自由化、便利化,實現更高水準互利共贏創造積極條件。讓人欣慰的是,默克爾已經明確表示:“德方重視履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義務。”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維護國際貿易體系的嚴肅性是世貿組織所有成員的共同責任。習近平主席和默克爾總理的會見,再次為中德關係和中歐關係發展注入了動力。我們希望,有關各方能著眼中歐合作大局和長遠發展,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結束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推動中歐務實合作在穩定發展的道路上不斷前進。(南方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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