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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家屬院水電等費用2019年起職工需要自擔

2016-06-23 07:35:31|來源:京華時報|編輯:靳松

  昨天,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準,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通知》要求,國有企業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原則上先完成移交,再維修改造,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優化整合。分離移交工作執行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臺的相關標準和政策,保證分離移交後設備設施符合基本標準、正常運行。

  《通知》要求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

  地方國企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因“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産生較大影響的,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時可予以適當考慮。

  >>背景連結

  所謂的“三供一業”是指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其分離移交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

  2012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先後在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遼寧、吉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等10省(市)開展了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試點,取得了積極成效。

  去年12月9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堅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以提質增效升級為重點。要加快混合所有制等改革,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2016年在全國全面推開“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啟動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試點。

  今年3月5日,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提出,要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讓國有企業瘦身健體,增強核心競爭力。(記者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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