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高校學費上漲受關注:收支不能是"糊塗賬"
新華社廣州6月25日電(記者王凱蕾、沈洋、胡喆)多個省份公辦普通高校的學費將從金秋起上漲,廣東、江西已出臺調價方案,海南、內蒙古也已召開聽證會。高校學費究竟應不應該漲?漲多少算合理?高校應該怎樣應對教育成本上漲?
專家認為,教育公平是市場與公共供給的合理平衡,堅定初衷、守住底線,才有社會文化的良好傳承和教育的可持續,高校應該尋求“更為多元化”的籌資渠道。
兩省高校學費上漲受關注
廣東省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將廣東公辦普通高校整體學費標準提高20.2%,其中高職院校學費標準上調16.7%左右。4月,江西也調整了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後平均學費水準為4000元,比現行3910元提高2.3%。
事實上,早在2007年,國務院就發出“限漲令”,要求5年內各類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的相關標準。但到2013年,高校學費開始出現一輪“扎堆漲價”的熱潮,廣西、福建、山東、浙江、江蘇等地先後上調了高校學費,其中藝術類和醫學類的學費漲價幅度較高,個別省份達到76.67%。
細觀本輪學費上漲,業內人士認為,其實是上一輪高校學費上漲的余波,但與此前相比,呈現出如下特點:
——信息相對公開。對學費調整方案較為詳盡,對為什麼要調整學費標準、如何確定學費的分擔比例、各學科門類的具體學費標準如何確定、如何保障經濟困難學生讀得起書等公眾關心的問題都作了説明,且舉行了聽證會。
——提出核算成本。在江西省的聽證會上,方案提出人解釋説,全省高校學年生均培養成本已達1.91萬元,目前財政均撥款已達到1.2萬元,但仍需要通過適當提高學費標準滿足高校辦學需要。廣東省解釋稱,漲學費主要參考了兩方面數據,一是2012年至2014年生均培養成本的變化趨勢,二是“十二五”時期的物價漲幅以及“十三五”時期價格預期調控目標。
——保障“兜底線”。目前已出臺調費方案的省份都普遍強調,學費漲幅考慮居民經濟承受能力,加大對學生的補助力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得起學。如廣東的調費決定特別強調落實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各高校每年確保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專項用於學生資助。
但也有人擔心,此次漲價還是會加重低收入和困難群體家庭的負擔。
“漲價不應是完全市場化的上漲,也不應是無限的上漲,必須考慮受教育者的承受能力和經濟困難學生的保障。”廣州市民羅浩説,他的兒子今年剛參加完高考,打算報讀醫科專業,學費的上漲讓家庭感到了一定壓力。
漲得要明明白白,學費收支不能是“糊塗賬”
專家提出,高等教育並非義務教育,只是“準公共産品”,按國際慣例,受教育者承擔部分培養成本,有利於社會公平。但收取學費的問題在社會中一直是個敏感問題,應謹慎對待。
天津教科院相關專家表示,物價在漲,大學生培養成本在上漲,提高學費看似在情理之中,但學費標準不能突破政策規定的“紅線”。應形成一個科學的評判機制後再決定,要漲得有依據有道理。目前,有的高校培養成本沒有詳細的清單,學費支出監督機制缺失,致使學費收支成為一筆“糊塗賬”。
另有專家指出,一些高校近年來投資增長過快,導致債務負擔加重,出現一邊“亂花錢”一邊“喊缺錢”的現象,而高額的基礎設施建設成本不應包括在學費中。
“目前不少地方測算的生均培養成本,其實並不是對發生在學生培養方面的成本進行核算,而是簡單按照學校的開支進行。如今高校普遍面臨行政機構臃腫、開支大等問題,特別是一些高校興建基建設施等鉅額費用,無疑推高了‘學費’。”湖南社科院助理研究員曾俊森説。
專家認為,目前的當務之急是修訂完善高校生均培養成本測算辦法,明確哪些支出可以進入成本,哪些不得進入;以及科學制定高校生均成本各方合理分擔機制,確定大學學生所交學費,剩餘需要政府分擔多少、學校自負多少等。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説,對於大學生均成本核算,一直以來存在爭議,主要包括:核算生均成本不能就由行政部門主導,而需要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核算,接受師生和社會公眾監督;生均成本不能是現有費用的簡單匯總,而應該剝離掉不必要的開支,包括龐大的行政開支和學校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開支。其實,清晰核算生均成本的過程,也是推進大學改革,讓大學把所有精力用在辦學上,防止不必要的鋪張浪費的過程。
提高收費標準,不如多元化開源節流
“儘管高校學費上漲符合國際慣例,有其合理性,但從社會文化傳承的角度和高校自身發展的角度,多渠道開源節流,要比‘一漲了之’好得多。”暨南大學輿情研究中心副主任張蕾説,不斷上調學費,緩解了高校財政壓力,但也可能導致優質生源的流失和辦學目標的偏離。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大學經費來源包括政府撥款、學生學費和社會捐贈等三個主要渠道。而我國大多數高校的經費過於依賴政府撥款和學生學費,社會捐贈比重太低。
為實現經費來源的多元化,國際上很多知名高校都採取了“主動出擊”的姿態。這些高校或者通過網絡課程等技術創新,來降低生均教學成本,或者利用自身科研優勢獲取更多的科研經費,或者通過校友、商業公司、社會的捐贈獲得資金。
南昌工程學院高教研究所所長王鋒認為,當前政府對高校的撥款機制沒有區分教學品質,其實是一種新的大鍋飯;在很多國家,獲得社會捐贈的多少是衡量大學辦學水準的一項重要指標,大學校長拉社會捐贈,無非是靠學校聲譽和高素質的校友群體。
“與其提高收費標準,還不如鼓勵高校‘多元化’開源節流。”不少教育專家認為,高校應採取包括社會捐贈在內的多元化方式應對辦學成本的提高。這樣,反而可以促進高校教育品質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