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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佈民事訴訟文書樣式 增強説理性與繁簡分流

2016-07-05 16:18:51|來源:中新網|編輯:韓基韜

  原標題:最高法發佈民事訴訟文書樣式 增強説理性與繁簡分流

  中新網北京7月5日電 (王婧)為適應中國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最高人民法院5日正式發佈《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製作規範》和《民事訴訟文書樣式》,並將於8月1日實施。此次發佈的《民事訴訟文書樣式》對裁判文書説理性提出具體要求,明確裁判文書繁簡分流標準。

  原有文書樣式已落伍

  中國的法院目前適用的主要訴訟文書樣式頒布于24年前。當時文書樣式裏涉及民事類的文書樣式一共196個,其中人民法院所用文書樣式180個,當事人參考文書樣式16個。

  “原有文書樣式已經不能滿足當事人的訴訟需求和司法審判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後民事訴訟法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杜萬華指出,20多年來訴訟類型增多,而且各地區、各審級法院對裁判文書提出不同要求,導致裁判文書格式不規範、不統一,要素不完備,品質參差不齊。此外,部分裁判文書説理性不強,結構不清晰,證據羅列較多,裁判文書冗長。

  新文書樣式對説理性提出具體要求

  此次發佈的《民事訴訟文書樣式》增加到568個,其中人民法院所用文書樣式463個,當事人參考文書樣式105個,是對1992齣臺的《法院訴訟文書樣式(試行)》及其他民事類訴訟文書樣式實施以來的一次重大修訂。

  針對過去部分裁判文書説理性不強,難以使當事人“服判息訟”的問題,此次發佈的《民事訴訟文書樣式》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根據不同審級功能確定裁判文書説理重點;二是説理應當做到繁簡得當,加強對複雜、疑難、新型、典型、有爭議、有示範價值等案件的説理,簡化簡易、小額、無爭議案件裁判文書的製作;三是應當緊扣案件事實和法律爭議,對證據採信理由、案件事實認定理由以及解釋法律根據和案件事實具有法律上邏輯關係的理由等予以充分論述。

  新文書樣式推進案件繁簡分流

  杜萬華表示,案多人少仍然是人民法院面臨的主要矛盾。此次發佈的《民事訴訟文書樣式》明確了裁判文書繁簡分流標準,力求在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促進案件審判繁簡分流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在裁判文書簡化方面,此次修訂採取了三項措施:第一,對於適用簡易程式和小額訴訟程式的案件,設計了要素式、令狀式和表格式的簡單裁判文書樣式,例如支付小額的贍養費、撫養費,以及小額勞動合同糾紛等;第二,二審、再審案件的判決書內容可以簡化,倡導二審、再審判決書儘量歸納、提煉前審審理的情況;第三,可以簡要析明證據質證、認證的一般情況,對經過當事人質證沒有爭議的證據,在判決書當中可以靈活簡略處理,如果需要羅列的證據過多,也可以作為判決書的附件,而無需在判決書中一一羅列。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鋒表示,除了兼顧説理性之外,其他的情況就要求按照繁簡分流的標準,儘量做到當繁則繁,當簡則簡。“這方面法官有一定自由裁量的空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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