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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十條”中期評估:環境品質改善成效初顯 長效好轉需持續努力

2016-07-06 00:35:04|來源:新華網|編輯:杜軍帥

  新華社北京7月5日電(記者榮啟涵)中國工程院5日發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評估認為,“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城市空氣品質總體改善,但形勢依然嚴峻。

  中國工程院自2015年12月起組織50余位相關領域院士和專家,全面評估“大氣十條”實施三年來環保部和各地政府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厘清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針對性建議。

  報告顯示,“大氣十條”實施後,全國城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年均濃度和超標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數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但冬季重污染問題突出,重點區域大氣臭氧污染問題顯現。遼寧、吉林、河南、湖北、陜西、甘肅和寧夏7個省區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

  報告指出,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産業結構調整、燃煤鍋爐整治和揚塵綜合整治四類措施對PM2.5濃度下降貢獻最為顯著。此外,2015年12月兩次啟動紅色預警使重污染期間北京市PM2.5日均濃度下降17%至25%,評估認為在重污染天氣啟動應急預案能夠有效降低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量,顯著削減PM2.5濃度峰值。

  對下一階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報告提出了9項針對性建議。包括:以北京為戰略重點,大力推進北京南四區大氣污染治理;儘快率先啟動《京津冀環境綜合整治重大工程》大氣部分,深入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以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為突破口,加大秋冬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大力推進非電行業達標排放和超低排放技術及應用;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和産業結構調整,促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儘快啟動國家“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重點開展柴油機、非道路、船舶的大氣污染排放控制;以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為抓手,加快實施國家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等。

  2013年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品質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品質明顯好轉。此次中期評估報告指出,今後兩年和更長時期內,需加大力度釋放能源結構調整的污染削減潛力,構建精準化治霾體系,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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