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專家深度解讀《大氣十條》中期評估
原標題:權威專家深度解讀《大氣十條》中期評估
新華網北京7月6日電(朱軍平)7月5日,中國工程院發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期評估報告。為深入了解評估過程和主要內容,新華能源邀請了權威專家學者進行了深入解讀。
1、請問您如何看待此次《大氣十條》中期評估工作?
郝吉明(中國工程院院士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剛剛發佈的《大氣十條》中期評估報告是由中國工程院作為第三方,組織了50余位院士專家,歷經近半年的時間完成的,這是首次由獨立第三方對如此重大的國家環保戰略行動計劃開展評估工作。我認為此次評估工作的嚴謹、科學、客觀、公正,對於推動下一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科學有效開展具有重要意義。
從數據來源來看,此次評估整合了環境保護部、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和多家有關科研院所的連續在線監測、地面長期定位觀測、典型過程科研觀測、衛星遙感和地面遙測等數據,全方位對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改善情況進行了驗證性評估,多元數據的獨立分析和結果比對,保證了評估結果的客觀性。同時還參考美國航天局衛星觀測的數據。
從評估方法來看,專家利用環境保護部國控站點逐時空氣品質觀測數據,以2014年實施新標準的161個城市和2015年全部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為重點,採用年均濃度、達標天數、重污染天數和峰值濃度等統計數據,評估了2013年以來空氣品質的變化情況,給出了公眾和地方政府關心的常規指標。進而,評估專家以科學的眼光對“重霾天數與PM2.5年均濃度值”“PM2.5品質濃度變化與其中主要化學成分變化”等相互關係進行了詳細分析研究。採用多種技術方法對全國空氣品質狀況、變化趨勢和污染特徵進行評估,保證了評估結果的可靠性。
我認為,通過有關院士專家科學嚴謹的工作,以及大量客觀詳實的數據分析,才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結論。對我國大氣污染現狀科學客觀的認識、對發展趨勢的科學預判和對治理措施的堅決執行,是做好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關鍵。
2、請問《大氣十條》中哪些措施對於改善環境空氣品質更為有效?
賀克斌(中國工程院院士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從中期評估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各個地方政府通過立法立規、行政管理、科學技術和經濟杠桿等多方面的手段,重點針對燃煤消費、機動車排放、工業污染和施工揚塵等污染源進行了綜合治理,均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總體上看,2013-2015年,《大氣十條》各項措施顯著降低了全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次細顆粒物(PM2.5)的排放量,減排效果十分顯著。與此同時,全國城市空氣品質總體改善,各污染要素濃度逐年下降,重度及嚴重污染天數降幅明顯。
從此次評估對各項主要措施執行效果的定量分析來看,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産業結構調整和燃煤鍋爐整治是對減排量整體貢獻最為顯著的措施。而大家最為關注的PM2.5濃度改善,貢獻最大的措施是重點行業提標改造,貢獻了31.2%的PM2.5濃度下降。産業結構調整、燃煤鍋爐整治和揚塵綜合整治是對PM2.5濃度改善較大的另外三項措施,分別貢獻了21.2%、21.2%和15.2%的PM2.5濃度下降。以上四項措施合計貢獻了85%以上的PM2.5濃度改善,潛力得到較大釋放。此外,《大氣十條》中對機動車治理的措施和方向也是行之有效的。2013-2015年間,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與油品升級貢獻了全國氮氧化物減排量的9%。
除了常規措施之外,重污染應急措施也能夠顯著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次PM2.5的排放,並在短時間內有效降低PM2.5的濃度。針對京津冀地區兩次啟動紅色預警的效果進行評估,結果表明,兩次重污染應急使得北京市的PM2.5濃度分別下降了17%和20-25%。
我認為,主要措施執行效果的定量分析,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在今後的空氣污染治理過程中,一方面應繼續堅持推進貢獻最大的主要措施的落實,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其他配套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以期取得最大的空氣品質改善效益。
3、氣象條件是影響空氣品質的重要因素,請問近兩年空氣品質的改善是否得益於氣象條件的好轉?
張小曳(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 研究員):正如您所講,大氣環境品質與直接影響它的天氣過程(氣象條件)關係緊密。我們在《大氣十條》評估過程中,對其進行了深入研究,結果表明,近三年影響我國大氣污染狀況的氣象條件總體波動處在正常範圍。《大氣十條》實施後的2014和2015年,重點地區污染氣象條件相對2013年略為不利或變化不大,沒有對空氣品質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其中京津冀區域2014年比2013年轉差17%,2015年比2013年轉差12%;長三角區域2014年比2013年轉差6%,2015年比2013年轉差1%;珠三角和成渝地區變化不大。因此可以認為,近兩年空氣品質改善的原因還是在於控制措施取得實質性進展,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控制。
各種氣象因子例如溫度、相對濕度、風速、風向、氣壓、降水等雖或多或少與大氣污染有關,但是每個因子又不能全面、定量、線性地反映污染狀況。《評估報告》採用了一個綜合氣象要素的“污染氣象條件指數-plam”來定量診斷和評價氣象條件在顆粒物變化中的作用。
但還要看到的是,不利的氣候背景條件對重污染天氣影響很顯著,分析表明:2013-2015年間每個冬季均頻繁出現不利氣象條件天氣,在北京及其周邊地區2013年主要出現在1月、2014年在2月、2015年主要在12月,在長三角地區主要出現在2013年的12月。2014年和2015年冬季不利氣象條件出現天數在各重點地區超過2013年,特別是京津冀地區2015年冬季超過2013年的天數在各重點地區中最多,2014年2月和2015年12月出現的極端不利氣象條件程度甚至超過2013年1月,導致重污染多次發生,其中兩個過程還導致紅色預警,嚴重影響人們對空氣品質年均值改善的直觀感覺。
4、《評估報告》提出,冬季重污染是當前大氣污染面臨的突出難題,請問用什麼方法加以解決?
柴發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在重污染天氣應對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重污染天數和程度均有明顯改善。數據顯示,2015年,74個城市共發生846天次重度污染和238天次嚴重污染,較2014和2013年的1177、317和1688、655天次有明顯下降,降幅分別為28.1%、24.9%以及49.9%、63.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超過30天的有13個城市,較2014和2013年的15和28個城市分別減少了2個和15個。
然而,現階段我國北方地區冬季重污染問題比較突出,根據《評估報告》的統計數據顯示,剔除重污染天氣的影響後,北京和石家莊市的PM2.5三年平均濃度將分別降到62和7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氣PM2.5年均值的抬升率分別達到了38.7%和65.3%。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當務之急要採取兩方面措施:
一方面是全面落實“冬病夏治”措施,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今年5月20日召開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第六次會議上,對“冬病夏治”工作做了部署。主要以限時完成散煤清潔化替代、限時完成燃煤小鍋爐“清零”工程、限時完成“散亂污”企業關停淘汰任務、限時完成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強化機動車污染治理、提前部署重點行業冬季生産調控等措施為抓手,在入冬前完成基礎性工程,減少燃煤使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
另一方面是建立科學有效的重污染天氣應對管理體系。一是強化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加強預報的準確性和提前量。二是各地加快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在京津冀區域率先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並逐步擴大到更多省市。加強各級別應急減排力度,明確不同行業減排措施的具體工藝流程及停限産設備。三是開展應急預案評估工作。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各地應急預案有效性、可操作性和減排措施進行量化評估,及時調整應對措施。四是保障應對措施落實。在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檢查,督促各項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5、《評估報告》提出,北京市2017年目標面臨巨大壓力,請問下一步應該在哪些地方進一步發力?
賀克斌:在過去的十幾年時間裏,北京市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付出了艱辛的努力,也取得積極成效。在今年5月份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召開的第二屆環境大會上,發佈了《北京空氣污染治理歷程:1998-2013年》,認為北京市大氣污染物濃度下降明顯,治污效果顯著。但是,還要看到,北京市當前大氣污染問題依然突出,完成2017年終期目標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為推動北京空氣品質長效改善,《評估報告》提出了6方面政策建議,一是採取堅決措施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問題,重點破解冬季採暖燃煤散燒頑疾,針對北京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地區以及南四區(豐臺、房山、通州、大興),採用煤改電和冬季特別電價等措施,解決冬季居民採暖問題。二是重點推進北京南四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精細化城市管理,嚴控揚塵污染,基本淘汰南四區燃煤鍋爐,優先啟動南四區民用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儘快完成南四區污染小企業退出。三是進一步提升北京市機動車污染排放控制能力。四是建立和完善非道路移動源的大氣污染排放控制體系,建立統一的非道路移動源臺賬系統。五是科學確定北京市VOCs與NOx的協同減排策略。六是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力度。
6、農村供暖煤炭散燒是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當前治理霧霾的薄弱領域,請問如何解決散煤污染?
柴發合:我國農村採暖用煤2億多噸,如果考慮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採暖用煤,煤炭消費量驚人。這些煤炭沒有任何環保措施,數量大、品質差。抽查結果顯示,北京及周邊地區煤炭達不到品質標準的比例20%以上,1噸散煤直接燃燒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相當於電廠的5-10倍。從煤炭消費的時空分佈看,各地區採暖期的煤炭消費總量遠遠超過非採暖季節。以北京為例,2015年全市煤炭消費量約1200萬噸,75%集中于採暖期,是非採暖季節的5倍,尤其是採暖期農村、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消耗了約350萬噸煤炭,導致北京採暖期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是非採暖季節的5倍左右,加上採暖期正是逆溫層頻發、靜穩天數集中、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轉差等,導致採暖期霧霾頻發。
發達國家在治理大氣污染的過程中,重要一項措施就是推進農村散煤的清潔化改造,主要通過集中供熱替代、煤改氣、煤改電以及使用地源熱泵、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倫敦自1956年《清潔空氣法》頒布實施(1968年修訂),要求居民、商業和工業部門燃用的煤炭改為天然氣和電力,經過13年才使50%的大倫敦區建成了無煤區,顆粒物濃度由1956年的280降到1969年的50 ug/m3,二氧化硫由320降到125ug/m3。
但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複雜性和艱巨性。我國北方農村地區戶均電網線路容量只有2-3千瓦,用電代煤採暖需要達到9-10千瓦,涉及到大規模的農村電網改造、房屋保暖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也涉及到電力價格改革、農村居民生活習慣和成本增加等因素;用天然氣替代煤炭,也存在著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等諸多問題,這些原因造成解決農村散煤問題難度極大、任務艱巨。
隨著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斷深入以及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和對生活品質的追求,有些地區已經到了應該解決散煤污染的時候了。據了解,環境保護部正在會同發改、能源部門和地方政府,重點對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的重點城市開展散煤治理,採取的主要措施就是清潔能源替代。
7、《評估報告》提出,我國重點區域大氣臭氧(O3)污染問題顯現,請問如何採取措施才能有效控制O3污染?
張遠航:《大氣十條》實施兩年以來,隨著各項政策措施的不斷推進,我國環境空氣品質呈改善趨勢。根據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74個城市可比數據,相比2013年,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23.6%,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優良天數有所增加。然而,我國O3污染顯現,尤其是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的夏季較為突出。監測數據表明:與2014年相比,2015年161個城市O3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數上升3.6%,日均值超標天數上升0.8個百分點,超標城市增加了9個。對此,我們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但需要説明的是,顆粒物仍是當前我國大氣污染防控的重點。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僅有22.5%(76個)的城市達到了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PM2.5污染負荷重、日均值超標率高,是我國城市和區域大氣污染的首要污染物。
初步研究表明,O3和PM2.5的污染有較強的相關性。O3沒有一次排放源,控制O3主要在於控制NOx和VOCs的排放;而削減PM2.5,除了控制NOx和VOCs的排放以外,還需要對SO2、煙粉塵、氨等污染物進行有效控制。《大氣十條》突出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對減少以上多種污染物排放均作出了具體部署,這既是有效控制PM2.5的減排措施,同時也控制了O3産生的主要前體物。但是,O3的形成機理十分複雜,控制難度很大。要改善O3品質,不僅要大幅削減NOx和VOCs排放量,而且還要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協同減排。各地也因污染狀況、産業特徵、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不同,需要不同的減排比例,採取差異化的控制策略。近期我國O3污染顯現,説明目前NOx與VOCs的控制力度不匹配。
因此,下一步工作中要狠抓《大氣十條》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同時進一步研究O3的形成機理,以及NOx和VOCs的最佳協同減排比例,著重加強VOCs的控制和治理力度,對工業源、移動源、生活源等多污染源綜合施策,確保改善PM2.5污染的同時,O3污染也同步得到遏制。
8、《大氣十條》中期評估報告指出,機動車是我國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請問我國目前機動車對大氣環境污染貢獻如何?請問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來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
鮑曉峰(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近年來,我國機動車增長迅猛,每年機動車新增超過2000萬輛,産銷量連續五年位居世界首位。截至2015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到2.79億輛,其中汽車1.72億輛。機動車排放對大中城市的污染貢獻呈逐年增加趨勢,據《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6》顯示,2015年全國機動車排放污染物4532.2萬噸,其中氮氧化物(NOx)584.9萬噸,碳氫化合物(HC)430.2萬噸,一氧化碳(CO)3461.1萬噸,顆粒物(PM)56.0萬噸。源解析結果顯示機動車尾氣是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北京、上海、杭州、廣州、深圳機動車等移動源排放為污染物首要來源,佔比分別達到31.1%、29.2%、28.0%、21.7%、41.0%。
為有效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建議有關部門採取以下措施:一是構建完善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制度,出臺與新大氣法配套的政策文件,包括新生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在用車定期排放檢驗監督管理要求,研究建立環保召回制度、檢驗維修制度體系。二是嚴格實施機動車和油品標準。自2016年4月1日起,東部11省市部分車型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2018年全國將全面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同時,積極推進車用燃油品質升級,嚴厲打擊非法生産、銷售劣質油品行為。三是加強新生産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以重型柴油車為重點,開展機動車打假行動,在生産、銷售等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産、銷售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車輛的違法行為。四是加強在用機動車環保監管。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黃標車、營運車輛等高排放、高使用強度車輛監管,大力推進機動車環保信息聯網工作,利用大數據分析手段,建立機動車生産企業及車輛品牌黑名單制度。
9、《大氣十條》中期評估報告建議儘快啟動“國家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為什麼提出該建議,應該採取哪些主要措施?
丁焰:《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6》顯示,我國2015柴油車保有量2028.7萬輛,佔汽車保有量的12.6%,但其NOx和PM排放量分別為372.0萬噸、53.6萬噸,分別佔汽車排放總量的69.0%和99.0%。除柴油車外,農業機械、工程機械、船舶、港口機械、內燃機車等非道路機械也廣泛使用柴油機。與道路車用柴油機相比,我國非道路柴油機普遍具有技術水準低、使用年限長、維護保養差、燃油消耗高、燃油品質差、排放污染大等特點。據測算,我國非道路機械保有量與柴油車保有量基本相當,其NOx排放量與機動車排放量接近,但PM排放量是機動車排放量的1.5倍以上。總之,柴油機已經成為我國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儘快啟動“國家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降低柴油機的環境污染。
建議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環境保護部牽頭,聯合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科技部、質檢總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排放標準,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同步實施柴油車國五排放標準並儘快在全國推廣,加快制定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加快升級非道路機械和船舶排放標準。
二是採取激勵和限制措施,促進高排放的老舊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加快淘汰。
三是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生産、銷售達不到國家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內燃機的行為。
四是加強對在用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監督檢查,促進維護保養,對超標排放行為嚴肅查處。
五是積極推進柴油清潔化,加快制定國六油品標準,推動車用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船用燃料油標準統一,降低油品中硫、芳烴等有害物質的含量。
六是強化宣傳教育,推動行業和企業自律,鼓勵公眾參與,調動全社會力量積極關注,促進形成綠色生産、綠色消費、綠色生活的氛圍。
10、《大氣十條》中期評估報告指出,船舶已經成為港口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請問目前船舶污染排放狀況如何?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治理?
丁焰(環境保護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副主任):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航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據交通運輸部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擁有水上運輸船舶17.20萬艘,船舶大氣污染問題日趨凸顯。有研究表明,上海市船舶排放産生的SO2和NOx佔到全市排放總量的12.4%以及11.6%,PM2.5來源中船舶貢獻5.6%。
為防治船舶和港口大氣污染,今年新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提出設定排放控制區、船舶達標排放、船用燃料監管等方面要求,為加強船舶和港口大氣污染防治奠定了法律基礎。我國治理船舶污染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積極推動船舶排放標準升級。目前,環境保護部正在組織制定國家標準《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明確船舶發動機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據測算,實施中國第一階段標準,單機分別削減22%的氮氧化物、73%的顆粒物;實施中國第二階段標準,將在中國第一階段標準基礎上,單機分別繼續削減23%的氮氧化物、40%的顆粒物。
二是劃定國內船舶排放控制區。交通運輸部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設立了船舶排放控制區,分四階段推動船舶靠岸停泊期間使用低硫燃油。據測算,到2020年港口和遠洋船舶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將減排65%、20%、30%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
三是推進船用燃料品質升級,確保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普通柴油。
四是多部門實行船舶“拆舊造新”,積極推進老舊船舶淘汰更新。
下一步,建議有關部門繼續加強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提升船舶排放標準,加強油品監管,鼓勵靠泊岸電技術,加強港口碼頭機動車、工程機械環保管理,切實減輕船舶港口的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