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越南要求中方停止在南海舉行軍演 外交部回應

2016-07-06 17:53:19|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楊玉國

  國際在線報道:據外交部網站消息,2016年7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記者會。相關內容如下:

  問:據報道,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5日發表演講時表示,願在南海仲裁案裁決後與中國進行對話。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答:由菲律賓阿基諾政府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從一開始就是非法和無效的。無論仲裁庭作出什麼裁決,中方都不接受、不承認。同時,中方不接受任何國家以所謂裁決為基礎的主張和行動。

  雙邊友好對話協商是妥善處理中菲南海爭議的唯一正確可行途徑,我們希望菲律賓新一屆政府與中方相向而行,摒棄舊政府錯誤做法,回到與中方對話協商的正確軌道上來,為改善和發展中菲關係做出努力。

  問:據了解,中方將與聯合國共同舉辦關於網絡問題的國際研討會。請介紹有關情況。中方舉辦這次會議是出於什麼考慮?

  答:中方將與聯合國于7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共同舉辦網絡問題國際研討會。屆時,外交部負責人及聯合國副秘書長、裁軍事務高級代表金垣洙將出席開幕式,近30個國家政府代表,以及聯合國相關機構、智庫、企業代表將與會。會議將深入討論網絡空間形勢、國際規則制定、數字經濟務實合作、互聯網治理等問題。

  當前,網絡安全威脅複雜多元,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儘快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國際規則,維護網絡空間穩定與繁榮已成為國際共識。在此背景下,舉辦上述研討會旨在為各方深入探討網絡空間國際規則提供平臺,以凝聚更多共識,推動聯合國相關進程,促進務實合作。這是中方繼2014年後第二次與聯合國在華共同舉辦網絡問題國際研討會,是中方為推動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採取的一次重要外交行動。

  問:菲律賓在南海仲裁案訴求中提出,中國歷史性權利的主張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你對此作何回應?

  答: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不矛盾。首先,歷史性權利是一般國際法的概念。《公約》規定並未窮盡全部海洋法的規則,相反卻明確規定《公約》未予規定部分適用一般國際法。其次,《公約》本身並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經形成並被持續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公約》多處提及“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等,顯然是對歷史性權利的尊重。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是在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受到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保護,不容否定。仲裁庭對此沒有管轄權,不能妄加評論。

  問:據報道,越南外交部發言人4日稱,中方在南海舉行的軍演侵犯了越南的主權,威脅了海上安全,要求中方停止軍演。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答:西沙群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不存在爭議。有關軍演是中國海軍根據年度計劃進行的例行性演練,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不針對特定國家,請有關方面客觀看待。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