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紅通人員”懺悔:每天麵包水果充饑 喝水排毒
原標題:"百名紅通人員"付耀波、張清曌懺悔錄
付耀波、張清曌在與我未建交國家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下稱“聖格”)被捕,格林納達、巴巴多斯、聖格等國對我追逃工作給予大力支持。二人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後潛逃,在外逃案件中較為常見。有關方面已起底該案,追究責任,堵塞漏洞。縱觀類似案件,紮緊制度籬笆、堅持紀在法前、監督制約權力,是防止公款被染指、小錯釀成大錯的關鍵;而時刻警醒自己,加強法紀和道德意識,克服貪念,則是公職人員應切實面對、關係自己和家人能否幸福平安的人生課題。
天涯海角的煎熬
——“百名紅通人員”付耀波、張清曌懺悔錄
付耀波,男,1966年出生,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案件審理科原科長。張清曌,女,1972年出生,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原出納員。二人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鉅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公款,2014年9月潛逃出境,先後流竄多國,最終在加勒比海島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下稱“聖格”)藏匿。2014年9月,遼寧省本溪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付耀波、張清曌立案偵查。2016年2月6日,在有關國家警方配合下,遼寧工作組在聖格首都金斯敦郊區的大山裏將二人成功抓獲。
我叫付耀波,“百名紅通”第39號,因涉嫌貪污罪于2016年2月在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被捕。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小惡積累便形成大罪,我的噩夢就是這樣開始的。
起初,我利用職務之便和財務漏洞,夥同同事張清曌挪用企業暫存在我單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時,並沒有想到會發展到今天的地步,只是想利用時間差將還沒有存入銀行的保證金投入股市快進快出掙點小錢,可沒想到投入便虧,再投入再虧,在短短的10余天裏投入的保證金已經損失1/4。此時,認為是運氣不好的我,又一次做出錯誤的決定,追加投入。就這樣陷入無底的深淵。
在産生巨虧無法再通過股市搏回時,我徹底崩潰了,每天惶惶不可終日。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我想到了死亡,曾在藥店裏購買兩瓶安定片,準備一死了之,但最終還是沒有勇氣。經與張清曌商量,又一次做出錯誤的決定——選擇出逃。此時的我,對出逃生活是陌生的,也想到過程的艱辛,但擔心貪污敗露、害怕坐牢的恐懼心理讓我誤認為外逃是唯一的選擇,於是便開始了出逃準備工作。2014年9月12日,我們瞞著家人和同事,利用單位休假的機會從瀋陽飛往國外,踏上一條不歸之路。
因為是畏罪潛逃,一路上我們沒有任何心情欣賞異國風光,經過13天的行程輾轉五個國家,來到計劃中去往聖格的第一個島嶼。導遊把我們領到了一個極其破舊的旅店,門窗都沒有玻璃,屋內溫度在35℃以上,只靠一個小換氣扇通風。我們住下的當天,我就發起高燒(估計在38—39℃)病倒了,連續幾天都在昏睡中。我出國前在北京機場買過6盒安宮牛黃丸,往常在國內時發高燒只需一丸即可痊癒,但此時連續吃了四丸,仍然沒有好轉。飲食上更是不堪回首,由於吃不習慣當地的食物,每天只能以麵包和水果充饑,就這樣我們在這裡過了三天,等來了去聖格的客船。我在昏昏沉沉中被帶到船上,在船上碰上一個華人,這讓我擔心不已,害怕暴露身份,只能告訴他我們是出來旅遊的……經過6個小時的航程,終於到達了目的地。由於已經接近傍晚,導遊便就近找了一個旅店住下了。次日淩晨,我們饑餓難耐又沒有吃的,便想起包裏還有2根胡蘿蔔,便用熱水器煮熟了,每人一根吃了,算是我們在這個國家吃的第一頓飯,現在還記憶猶新。直到臨近中午,導遊才回來説找好了出租房,並要結算導遊費用,由於人生地不熟,我們被導遊勒索了不少錢,也沒有辦法,只好忍氣吞聲。接下來的不適應開始襲來:租的房子沒有紗窗,天熱需要通風每天都開著窗,蚊子多的驚人,在客廳每天點三盤蚊香也不解決問題。短短幾天,身上被咬了20多個包,後來在34—35℃的情況下也只能穿著長袖衣褲。張清曌起了疹子,此時我們真的害怕了,以為是當地的傳染病,又不敢去醫院,只能讓她大量喝水,想以此排毒……由於條件太艱苦,我們不得不去找了第二個住處,才算是有了一個穩定的居所。
接下來的16個月裏,窘況主要有三方面。一方面是害怕。天天怕被抓,在惶惶不安中度過。我經常上網查找出逃後國內的信息,主要看的是國外的中文網站。先是得知已經被列入“百名紅通”,接下來便是“天網”行動和大量的外逃人員被抓的信息,自己又一次陷入惶恐中。由於我們犯罪,原單位的多名領導被判刑和處分,我更加感到由於一時的貪念,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十分後悔,備受煎熬。
第二方面就是病痛。我在出逃之前就患有高血壓、胃潰瘍和膽結石。出逃前的2014年初,結腸部位就開始微痛,疑似結石,因為臨近出逃日期,我也無心治病,就想聽天由命吧。出逃聖格期間,我的結腸部位經常劇痛難忍,也不敢去醫院,只能偷偷去私人診所,檢查不出毛病。後來聽説即使是當地大醫院,醫療設備也不具備排石的最佳條件。飽受病痛折磨的我經常暗自流淚。每天望著對面的山坡,想到長此以往,我這把骨頭很有可能就葬在這裡了……
第三方面就是想家。想親人、朋友,這是無法回避的事實。我想自己的父母,他們都80多歲了,身體也不是太好,自己犯下如此大罪,我很是擔心父母知道後會不會挺不住了。回想我這一生,沒有為他們做過什麼,當他們老了正需要自己的時候,我卻在地球的另一面不敢回去,甚至都沒臉道一聲平安。在臨出逃之前,我甚至為他們聯繫了一塊墓地,但不知內情的哥哥沒有同意,我唯一可以為父母做的事也這樣擱淺了……出逃後想家的時候,我只能通過存在電腦裏的照片來緩解對父母的思念……想妻子的思緒就更加複雜,我愧對她,她跟了我22年,我留給她的只有痛苦。想她的時候,我經常通過她的QQ空間查看她的動態,關注她的現狀,後來想起我們曾一起在網上下圍棋的事,便每天在網上看她下棋,每天都陪她下線才去睡覺(儘管她不知道我在看),也算與她更近了一些。
2016年2月1日(中國的傳統節日小年)中午時分,我聽到外面急促的敲門聲,開門後一群黑人警察向我出示了搜查令,説我們涉嫌非法居留,需進行搜查,兩名中國警察走到我身邊説你應該明白怎麼回事吧,我的心一下子由緊張變得反倒踏實了。外逃的16個月裏,我每天都在恐懼、病痛、想家的日子裏煎熬著,自己也時常想這樣的日子還不如回國坐牢,我當即表示願意回國接受調查。
在隨後被押解回國的途中,工作人員給予我人道主義關懷,並耐心細緻做我的思想工作,使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選擇,我放下了包袱,主動交代情況。當飛機緩緩在首都機場降落時,我知道我“回家”了,下飛機後醫生給我做了檢查並給我服用了降壓藥,種種細節讓我感受到了文明執法,看到了祖國法治的進步。
現在的我萬分後悔,後悔自己曾産生貪婪的邪念,犯下滔天罪行,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後悔自己為什麼沒有及時投案自首而選擇了出逃。要是早點投案,給國家造成的損失會小很多,我也不必在外煎熬這麼久,甚至差一點死在國外。
我深知這些悔恨為時已晚,現在我只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爭取寬大處理。
我想對仍出逃在外的人們説,海外逃亡的日子是沒有出頭之日的。我查看國內反腐信息時,記得有逃亡海外20年的人也落網了。試想如果當初早些歸案,20年後的今天,他也許已經獲得了自由,人生中可能還有相當長的時間過自由的生活。早一天回來,早一天獲得自由。我出逃計劃已經夠縝密了,準備了三年,最終選擇在未與中國建交的聖格藏匿,也斷絕了與國內親友的聯繫,但最終還是被抓了。因為當今國際司法執法的合作,金融系統的互通,媒體資訊的對接,都早已超出我們的想像。國外沒有避罪天堂,回國認罪伏法是唯一的正途。
我叫張清曌,“百名紅通”第41號。2016年2月的一天中午,我在聖格租來的房子裏午休。突然,房門被敲響了,有兩三個當地警察進了屋子,這時我一抬頭,又看到幾個中國面孔的人,一瞬間,我都明白了。
此時,儘管我腦子裏還是懵的,但內心卻很平靜,沒有要反抗、逃跑的念頭。我當即表示願意回國。是的,我願意。在逃跑了一年零四個月後,我感到累了,我的心很累。儘管我沒有勇氣主動回國自首,但既然警察找到了我,他們就是來帶我回去的,我不會拒絕,甚至覺得松了一口氣,我可以回家了。我非常想回家,經常幻想怎麼回家,現在不用再想了,沒有選擇的選擇就是最好的選擇。
接下來的幾天,我夜不能寐,開始回想往事,深刻地思考一些往日不敢想、不願想的事。
1972年,我出生於一個知識分子家庭。我的父親是一位工程師,我的母親是一位老師,他們40多歲生了我,對我十分寵愛。我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他們都大我很多,所以我幾乎相當於一個獨生子女般長大,養成了任性、不太會為他人著想的性格。
到勞動監察支隊工作後,我接手了支隊的出納工作。2006年,支隊實行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大量的錢涌進了這個賬戶;與此同時,又是股市蒸蒸日上的時候。在這個我認為是天時、地利、人和的時候,我和我的上司付耀波沒能管住自己的手、自己的慾望,滑進了犯罪的深淵,走上了貪污歧途,不斷把錢投進股市,一直賠、一直投,直到有一天清清楚楚地確認,我們再也不可能堵上這個窟窿了為止。我這才意識到,我犯罪了,我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了。我知道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的錢意味著什麼,我貪污了這筆錢,會給社會造成多大的不良影響。我害怕了,非常害怕。
於是,我們做出了一個更加錯誤的決定:決定逃跑,跑到國外去。我們在網上找了一家代理移民的公司,想通過辦移民,給自己找一個相對合法的身份,以便在國外隱匿。儘管花了很多錢,但第一次辦移民還是失敗了。緊接著,又開始了第二次辦移民。在此期間,為了應付各種審計、檢查,我們想了很多辦法,搞得身心俱疲。那個時候,我每晚都很久不能入睡,白頭髮冒出一大推。為了緩解壓力,也為了做出逃準備,我開始大量購買奢侈品和珠寶首飾。然而,事與願違,瘋狂購物始終不能抵消內心的負罪感,卻使我産生了破罐破摔的念頭,形成惡性循環。
當移民手續辦下來,拿到護照的時候,出逃已經迫在眉睫了。接下來,按著事先設計好的路線,我們輾轉了五個國家,最後到達聖格定居下來。
回憶至此,查找自己違法犯罪的原因,不外兩點:
一是信仰缺失,欲壑難填。儘管我父母從小就教育我要做一個好人,不能違法亂紀,但我從沒有一個堅定的信仰,既沒有理想,也沒有方向。在我的觀念中,作為女人我想要過得舒服一些,體面一些,繼而是更舒服一些,更體面一些。而這些需要金錢來支撐,於是道德底線已不足以攔住我攝取的慾望。古語有雲: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時至今日,我覺得過去最誘惑我的東西,都失去了吸引力。我曾經以為我需要一片海,其實我只需要一杯水;我以為我需要一棟別墅,其實我只需要一個溫暖的家。而事到如今,我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再擁有這些了。
二是法律意識淡薄,一錯再錯。在我炒股賠到還不起之前,我沒有清醒地認識到這種做法是一種犯罪行為。我的潛意識在替自己辯解:這不過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一種方法而已,只要我能很快地把錢還上,把賬做平,這就不是個事兒。正是這個愚蠢的念頭,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邁出了第一步。停止炒股時,我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但是因為害怕懲罰,我沒能做到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反而心有僥倖,變本加厲地貪污公款,給國家造成了更大的損失、更壞的影響,也使自己越來越遠離救贖。
外逃至聖格之後,我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了隱居生活。我幾乎每天都會哭,我想孩子、想我媽、想家,其實從我離開家,關上家門的那刻起,我的眼淚就沒有哪一天干過。我每天不停地想,我這樣走了,我媽會怎樣、我女兒會怎樣、我愛人會怎樣、我的同事、我的領導會怎樣,我帶給他們的傷害,也許我今生都無法彌補,自責像一條蛇一樣藏在我的心裏,時時啃噬著我。
我心裏還有一種恐懼,我常常會想,如果我再也回不了家,最後客死他鄉,或是時間長了,家裏的親人們習慣了我不在身旁,從而漸漸地把我遺忘,我該怎麼辦?每念及此,我都會害怕得喘不上氣來。
漂泊異鄉,最難熬的不僅是文化差異、語言差異、飲食差異等,還有那種沒有歸屬的孤獨感,而像我這種負罪潛逃的,感覺尤甚。我們不敢與大街上遇到的華人打招呼,更不敢交流。為了少與人接觸,除了買生活用品,我們從不上街,每次購買日用品大概都要間隔20天左右;我們也不敢與家人聯繫,既怕暴露自己的行蹤,也怕給他們再帶去新的麻煩與痛苦。我是多麼想知道我女兒長多高了,學習成績怎麼樣,有沒有人笑話她,她受沒受委屈;我那患有老年癡呆的媽媽,她還記得我嗎?
每天無所事事,讓我有一種沒有價值了的感覺。一個人沒了價值,是不是就可以去死了呢?
心情的抑鬱,導致我即使“面朝大海,春暖花開”也無心享受,每天不是這疼就是那疼,生活品質更是談不上。我甚至懷疑,再如此過兩年,我是不是就能自己抑鬱死了?
在中國刑警出現在我們面前的那一天之前,我們本有機會按半年一換地方的想法,到別的國家去,但我們放棄了。逃到今時今地,心累了,不想再逃了,抓到我,我就認了。回國的路上,追逃人員開導我們,告訴我們人生還很漫長,只要誠心擔責,有心向善,未來還可以美好,讓我體會到了深深的溫暖。
最後,我想對貪腐和外逃人員説些話。我的懺悔于我而言為時晚矣,但之所以有此懺悔,除了抒解自己的心懷,真心希望警示他人,以此為鑒,不要重蹈覆轍,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那些飄在外面的外逃人員,如果不是泯滅良知,我認為必對自己的罪行有所愧疚,那種心理上的自我懲罰是無期的,痛苦也是無期的。與其在外無期地受鞭打和拷問,不如回到犯錯的地方主動接受懲罰,這樣才有出頭之日。
我藏匿的國家與中國並未建交,我是偷渡去的,當時以為到了天涯海角。即使這樣,我們仍沒能逃脫,當地政府還派出警力全力配合中國抓捕,祖國力量的強大使我深受震撼。
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出獄,媽媽還可以等到我服侍她老人家。希望青春期沒有媽媽陪伴的女兒,能接受我用余生陪伴她。我還曾經有去邊遠山區支教的願望,希望有生之年還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