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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中紀委通報過哪些官員和單位干擾巡視案例

2016-07-12 13:47:19|來源:人民網|編輯:谷士欣

  盤點:中紀委通報過哪些官員和單位干擾巡視案例

  常小兵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7月12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1日通報,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違紀問題包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等。據查,自2015年8月《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以來,除常小兵外,中紀委通報過多個官員和單位妨礙、干擾中央巡視工作案例。

  盤點:中紀委通報過哪些官員和單位干擾巡視案例

  司獻民資料圖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司獻民

  通報時間:2016年2月3日

  通報內容:經查,司獻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工作,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打高爾夫球。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子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批准所在公司向他人支付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受賄犯罪。

  盤點:中紀委通報過哪些官員和單位干擾巡視案例

  周來振資料圖

  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周來振

  通報時間:2016年1月19日

  通報內容:經查,周來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插手相關單位人事安排,不按規定上交個人因私護照、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他人支付,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持有、使用高爾夫球卡,接受超標準公款宴請,接受下屬單位安排的旅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出國期間擅自變更路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受賄犯罪。

  盤點:中紀委通報過哪些官員和單位干擾巡視案例

  鄧崎琳資料圖

  武鋼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

  通報時間:2016年1月8日

  通報內容:經查,鄧崎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多佔住房,違規領取獎金,長期佔用賓館客房供個人使用;嚴重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進行權色交易。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受賄犯罪。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原主任胡正明

  通報時間:2015年11月21日

  通報內容:經查,胡正明同志在中央巡視組進駐公司期間,干擾中央巡視組對公司專項巡視工作的開展,構成違反中央巡視工作紀律和黨的政治紀律錯誤。為嚴肅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胡正明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黨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崗位。

  盤點:中紀委通報過哪些官員和單位干擾巡視案例

  武長順資料圖

  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

  通報時間:2015年8月20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2015年8月20日刊發的《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系列解讀之六中披露,在巡視天津期間,中央第五巡視組與時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兼公安局局長武長順鬥智鬥勇,不僅要提防被監聽、監控而洩露信息,還要想方設法確保舉報人的安全。

  東航集團個別單位

  通報時間:2015年10月18日

  中央央第九巡視組向東航集團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時指出,部分黨組織黨的意識不強,管黨治黨不嚴,“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個別單位應付干擾巡視工作,個別領導人員違反組織紀律。

  2016年1月,東航集團公司在通報巡視整改情況時表示,對應付干擾巡視工作的某子公司黨委書記予以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該公司市場銷售部黨委書記予以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行政降級處理,二人均作出書面檢查,並在集團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鄭州鐵路局

  通報時間:2015年8月20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2015年8月20日刊發的《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系列解讀之六中披露,中央第八巡視組赴鄭州鐵路局了解情況時,要求其辦公室提供接待賬目。該單位向巡視組提供了一批憑單,其中有400多份2000元以上的,100多份3500元以上的。數額這麼大,次數這麼多,每頓飯有多少人吃、都是吃的什麼?巡視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該單位竟然拒絕提供,説找不著了,工作筆記本也銷毀掉了,菜單也無法提供。巡視組找來黨委書記和局長,要求他們履行主體責任就此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前面提供的單據全部是假的。原來接待科知道巡視組要來,為了掩蓋嚴重揮霍浪費行為,就建議處理賬目,化整為零,一筆大賬目被處理成若干個小賬目,還找相關業務部門編造吃飯經歷。據查,他們有一頓飯花了13000多元,僅酒水費用就有9000多元。

  8月11日,根據巡視組發現的情況和線索,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召開全路電視電話會議,通報近期對13起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情況,其中鄭州鐵路局原局長張軍邦因嚴重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吃喝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州鐵路局黨委書記楊偉軍因未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規定:

  《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2015年8月3日)

  第三十七條 被巡視地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該地區(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二)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對反映問題的幹部群眾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

  (六)其他干擾巡視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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