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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洋法學者:菲方把爭端送進不對的場所

2016-07-12 19:28:43|來源:中新網|編輯:王濤

  原標題:台灣海洋法學者:菲方把爭端送進不對的場所

  中新社台北7月12日電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高聖惕12日投書媒體,指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先天”無權解決領土爭端,“後天”無權解決劃界爭端;本案真正問題是菲方把爭端送進不對的場所。

  南海仲裁案近日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中國時報》12日刊出“南海仲裁看門道”專題。高聖惕以《不涉劃界的劃界鬧劇》為題的文章指出,菲方所提仲裁訴求,任一項都不涉及劃界,整體卻是關乎領土主權的劃界習題。

  他舉例,去年11月庭審會,菲律賓方面提出所謂“南沙西沙島礁法律地位未定論”,其中的第3、4、6、7項訴求,不要仲裁庭審視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國竊佔的島礁能否産生海域,卻要求仲裁庭審視9個中國大陸佔領的島礁;菲方並主張其中僅有4個是岩礁,僅能産生領海,中方在該區域沒有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

  高聖惕認為,本案真正問題是菲方把爭端送進不對的場所,仲裁庭則配合擴張管轄權。因為,仲裁庭“先天”無權解決領土爭端,因其不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解釋或適用。“後天”無權解決劃界爭端,因中國大陸2006年聲明排除UNCLOS第298條列舉的爭端,包括“跟劃界條文解釋或適用有關的爭端”。

  曾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擔任過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助理教授黃介正12日在其專欄文章指出,“仲裁結果只是南海風雲序曲”。

  他認為,大陸60餘年前繼承國民政府在南海劃設的11段U形線範圍;如今台灣方面如何應對處置南海仲裁結果,演變成為大陸辨別台灣是否放棄“祖産”或是否走向“台獨”的標誌,牽動目前已極度困難的兩岸關係、攸關臺海和平的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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