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拒抬病人 合規卻不合理
漫畫/朱慧卿
9日淩晨5點,81歲的丈夫出現腿腳僵硬等病症,北京通州區五一花園的丁女士撥打120請求送醫。急救人員趕到後,自稱抬不動老人,要求家屬找人抬病人下樓。80歲的丁女士花費20分鐘找到鄰居和保安將老人送醫,導致病人錯過最佳治療時間。北京120急救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急救人員考慮到患者的安全,需要其他人的幫助,才能抬患者下樓,整個過程沒有違規行為。(7月13日《京華時報》)
應患者呼救120及時出診,卻因急救人員的“抬不動”而造成遲滯送醫。此舉不僅直接導致病人錯過最佳治療時間,造成嚴重後果,更引發人們對急救人員該不該送病人上急救車的質疑與熱議。120急救新聞中心只是強調“整個過程沒有違規行為”的回應,恐難以平息患者家屬的怨氣和社會輿論的質疑。
快速出診緣何未能及時送醫?究其緣由,竟然是由一名男醫生、一名女護士、一名男司機和一名男擔架工組成的4人接診班,自稱“抬不動老人”。直到患者老伴找到鄰居和保安幫忙才將病人抬下樓送醫,如此折騰延誤了20分鐘的寶貴時間。儘管當下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相關制度確實只是賦予了急救中心負責急救和轉運的職責,“搬抬擔架並非硬性規定”,但如此刻板地等待患者家人的幫忙,豈不貽誤病情和缺失人性化,更讓撥打120失去了“急救”的意義。
誠然,要求患者家屬協助移送病人當屬業內常態,本身並不違規,且依據人之常情,家屬也不可能袖手旁觀,但問題是,當下的家庭結構不乏“空巢老人”,誰也無法掌控發病時間。當人們心急如焚地撥打120急救電話時,患者家庭未必會有可用之人。以本案為例,兩位80歲老人、家住五樓、兒女不在身邊、淩晨5點犯病,如果不是剛好有人幫忙,急救接診班會不會就這樣一直等下去?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真不知輪到自己該是怎樣的無奈結局?
由此説來,要讓所有120取信於民、讓急救中心名副其實,必須先破解“抬不動”的怪異困局。讓急救人員出得了診並“抬得動”病人,需要以制度明確院前醫療急救機構為搬抬服務的責任主體,修改醫療急救服務條例。唯有如此,我們的急救才會真正有效。(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