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是解決南海爭議的唯一可行之道
7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還原了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事實真相,重申了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一貫立場和政策,溯本清源,以正視聽。白皮書指出,中國在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同時,堅持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堅持通過規則機制管控分歧,堅持通過互利合作實現共贏,致力於把南海建設成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和合作之海。這一立場,既為中菲解決南海爭議指明瞭正確方向,也充分展現了中國和平解決南海問題的誠意和善意。
中國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在領土和海洋劃界問題上,中國始終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有關爭議,不接受任何強加於中國的爭端解決方案,不接受任何訴諸第三方的爭端解決方式。今年以來,習近平主席已在多個外交場合重申這一立場,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例如,4月28日,習近平主席在出席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第五次外長會議開幕式時説:“中國一貫致力於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堅定維護自身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利,堅持通過同直接當事國友好協商談判和平解決爭議。”6月2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簽署塔什幹宣言,“成員國確認,應在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基礎上維護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關爭議應由當事方通過友好談判和協商和平解決,反對國際化和外部勢力干涉”。可以説,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和政策始終如一,談判是解決有關爭議的唯一可行之道。
中國向來把周邊視為安身立命之所、發展繁榮之基,堅持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堅持睦鄰、安鄰、富鄰,堅持用和平方式、談判方式解決爭端。截至目前,中國已與14個陸地鄰國中的12個國家,本著平等協商、相互諒解的精神,通過雙邊談判簽訂了邊界條約,劃定和勘定的邊界約佔中國陸地邊界長度的90%。中國與越南已通過談判劃定了兩國在北部灣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界限。中國對通過談判解決爭議的誠意和不懈努力有目共睹。實踐也充分證明,談判取得的成果更容易獲得當事國人民的理解和支持,能夠得到有效實施,並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當事方通過平等談判達成協定,有關爭議才能獲得根本長久解決,有關協議才能得到全面有效貫徹實施。正是基於此,中國始終致力於同包括菲律賓在內的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有關爭議。
一直以來,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也是中菲之間的共識和承諾。1975年6月,中菲關係實現正常化,兩國在有關公報中明確指出,兩國政府同意不訴諸武力,不以武力相威脅,和平解決所有爭端。1995年8月,中菲共同發表的《關於南海問題和其他領域合作的磋商聯合聲明》表示,“爭議應由直接有關國家解決”;“雙方承諾循序漸進地進行合作,最終談判解決雙方爭議”。2002年11月,中國同東盟10國共同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承諾:“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而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此後,中菲還通過一系列雙邊文件確認和重申了各自在《宣言》中作出的鄭重承諾。而這些共識和承諾,不僅定義了談判是中菲雙方已選擇的唯一爭端解決方式,同時也排除了包括第三方爭端解決程式在內的任何其他方式。
但自菲律賓阿基諾政府上臺後,中菲之間關於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的共識和承諾被菲方打破,而且在明知領土爭議不屬於《公約》調整範圍、海洋劃界爭議已被中國2006年有關聲明排除的情況下,蓄意將有關爭議包裝成單純的《公約》解釋或適用問題,濫用《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菲律賓此舉完全是惡意的,不是為了解決與中國的爭議,而是企圖借此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而所謂仲裁,實則扭曲《公約》宗旨,挑戰作為地區規則的《宣言》,是打著法治和規則旗號反法治和規則,其所作出的裁決也必然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的。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受仲裁裁決的影響。中國不接受、不承認裁決,反對且不接受任何以裁決為基礎的主張和行動,恰是維護《公約》,維護《宣言》,是真正依法辦事,真正維護國際法治和規則。
“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我們注意到菲律賓新政府最近做出的一系列表態,包括願同中國就南海問題恢復協商對話。聽其言觀其行,我們更希望看到菲律賓新政府能以實際行動展現改善中菲關係的誠意,同中方相向而行,妥善管控分歧,儘快重回通過談判解決南海爭議的正確軌道上去。
南方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