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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貴州等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採集工作

2016-07-17 10:07:50|來源:央廣網|編輯:王瑞芳

  央廣網北京7月17日消息(記者何源 劉樂)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備受關注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又有了新進展。近期,北京、貴州、內蒙古等多個省份陸續出臺改革的實施細則,並開始對相關人員的養老保險數據信息進行採集,包括戶口、地址、婚姻狀況等基本信息,都將納入數據庫。

  另外,從今年開始,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按照相同辦法同步調整、統一安排。這項關乎著全國接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切身利益的改革,將如何推進?目前,各地進展如何?

  去年1月,《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正式出臺,4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變從前的“不繳費”為與企業職工相同的方式按月繳納養老保險。同時,在待遇計發上,以2014年10月為期限,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漸過渡”的原則執行。近期出臺的《河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明確,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放養老金,繳費每滿1年發放1%。河南某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張強是首批參保人,他介紹,“養老保險我們單位是按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繳費工資的8%來進行繳費,由單位代扣。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今後按國家統一規定計息。”

  江蘇省最近公佈的改革實施辦法規定,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了10年的過渡期。

  江蘇省社科院研究員徐琴指出,其實是落實國家改革辦法,一個是並軌,按現在的模式,框架已經跟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一致了。第二個就是過渡,有個10年期的過渡,待遇保底限高,新老對比,新的不如老的,那就保底,新的超過老的,那就限高。第三個,有個職業年金,整個框架跟國家的一致,比例費率跟國家都是一致。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新制度和過渡性政策將逐漸完成替換,平穩過渡,根據現在在職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計發的一種過渡性養老金。將來退休之後,通過新老辦法對比,如果改革之後新計發辦法的養老金,比過去老辦法要低的話,就按照過去老辦法來補差,確保待遇水準不降低。

  徐琴表示,為配合養老制度的改革,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已經普遍調薪,基本能夠做到待遇不變。同時,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納入社會養老體系,有利於人才流動,“本來沒有實行養老保險,我原來在事業單位,後來去企業,我什麼工作都沒有了,我工作15年,那就什麼都沒有了,個人賬戶都沒有,這實際上阻礙了人才流動。”

  隨著養老保險改革的推進,養老金的調整政策也開始跟進。今年4月《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與企業養老金按相同辦法,同步調整、統一安排。這也是近20年來機關事業單位首次與企業同步、按照相同辦法調整退休待遇。這個調整,同樣體現在江蘇的改革實施辦法中。當地規定,結合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正常待遇調整機制。金維剛表示,這就消除了此前兩類人退休金調整的不平衡,體現了制度公平。從建立統一的養老金調整機制來講,今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在養老金的調整方面,基本上是同步調整,而且調整幅度大致相當。避免過去由於雙軌制導致的待遇差持續的延續。

  一份2013年的數據顯示,當年全國平均下來,公務員的退休金是企業職工的2.1倍,事業單位則是1.8倍。執行相同的調整機制後,這個待遇差是否仍有縮小的可能性?金維剛表示,各地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的方式,最終達起到適當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的作用。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在過渡期逐步的過渡消化以後,將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將會逐步統一,在待遇差方面也會逐步的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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