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臺意見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新華社18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立完善企業自主決策、融資渠道暢通,職能轉變到位、政府行為規範,宏觀調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意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投資項目審批範圍大幅度縮減,投資管理工作重心逐步從事前審批轉向過程服務和事中事後監管,企業投資自主權進一步落實,調動了社會資本積極性。
意見提出,同時也要看到,與政府職能轉變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投融資管理體制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簡政放權不協同、不到位,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有待進一步確立;投資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較為突出,融資渠道需要進一步暢通;政府投資管理亟須創新,引導和帶動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權力下放與配套制度建設不同步,事中事後監管和過程服務仍需加強;投資法制建設滯後,投資監管法治化水準亟待提高。
意見明確了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一是改善企業投資管理,充分激發社會投資動力和活力。二是完善政府投資體制,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三是創新融資機制,暢通投資項目融資渠道。四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升綜合服務管理水準。五是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