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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原副市長李傑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6-07-21 19:46:42|來源:人民網|編輯:靳松

  海口原副市長李傑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傑(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7月21日電 據海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日前,海南省紀委對省人民檢察院移送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

  經查,李傑在擔任美蘭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和區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李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和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李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繼續依法查處。(海南省紀委)

  李傑個人簡歷:

  李傑,男,漢族,1962年9月生,廣東電白人,海南省委黨校大學學歷,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0年8月參加工作。

  1980.08--1983.07 桂林陸軍學校軍事專業學習

  1983.07--1986.04 海南軍區坦克團特務連排長

  1986.04--1988.05 海南軍區政治部宣傳處副連職幹事

  1988.05--1988.11 轉業待安排

  1988.11--1990.05 海南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秘書處科員

  1990.05--1991.05 海南省政府僑務辦公室機關團委書記

  1991.05--1991.11 海南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秘書處副主任科員、機關團委書記

  1991.11--1992.12 海南省海口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副科長

  1992.12--1999.03 海南省海口市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1999.03--2001.07 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副局長(其間:1998.09-2000.04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07--2003.05 海南省海口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2001.09-2003.12在海南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2003.05--2003.06 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長

  2003.06--2006.08 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6.08--2007.02 海南省海口市委副秘書長

  2007.02--2010.07 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10.07--2012.02 海口市美蘭區委書記

  2012.02—2015.08 海口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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