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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車供需缺口誰來補:當"救命崗"遇到"用人荒"

2016-07-22 22:28:50|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新華社北京7月22日新媒體專電 題:出車近千次,只有四五十個擔架員——救命急救車的巨大空缺誰來補?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梁天韻 烏夢達 李亞紅

  從去年“南航急救門”中突發疾病的當事人因無人搬抬只能自己爬上救護車,到近日北京老人突發腦梗塞遭急救人員要求另找人搬抬——救命急救,卻屢屢遭遇“抬不動”一副擔架的尷尬。

  急救擔架,到底應由誰來抬?22日,幾經修訂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明確搬抬急危重患者的責任由院前醫療急救機構承擔,每輛救護車均應配備擔架員。但面對全國多地專業擔架人員嚴重不足的現狀,明確責權也許僅僅是填補急救供需缺口、理順急救機制矛盾的第一步。

  有了配備擔架員的規定,擔架員就能配齊嗎?

  在北京急救立法之前,國家衛計委2013年出臺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中既已明確規定,“搬運、護送患者”屬於相關輔助醫療救護工作的範疇。

  在此前的“北京急救人員要求另找人搬抬病患”事件中,由於患者家屬在撥打120時説明患者肢體活動障礙,北京急救中心調度指揮中心在派出急救車時,除了駕駛員、醫師、護士,特意配置了擔架員。但在面對腦血管病需平躺、患者高齡體重等具體情況時,仍出現了一名擔架員不夠用的情況。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表示,實踐中患者的急救需求存在多種情況,不宜將救護車上的人員配置嚴格到具體數量。此外,條例明確搬抬擔架的責任主體為院前醫療急救機構的同時,規定患者家屬和現場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但有了“每輛救護車都要配備擔架員”的規定,擔架員就能配齊嗎?

  據介紹,北京擔架員中不少人來自外地,儘管經過專業培訓,工作強度大、時間長,收入卻不高,每月只有兩千多元。

  招聘門檻高、工作風險高、勞動強度高,薪資收入低、晉陞機會低、發展出路低,包括擔架員在內的急救人員“用人荒”的背後,是“三高三低”的現實矛盾。一位擔架員告訴記者,人員流動性很大,有的沒幹多長時間就辭職了。

  面臨收入少、責任重的不只是擔架員。為緩解院前急救專業人員匱乏的現狀,國家衛計委于2015年7月發佈《關於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專業內容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提出,自2015年起,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對院前急救崗位從業人員,開展加試專業內容的加分考試。

  然而,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需要防止加試成為變相的“降分錄取”,導致院前急救的執業門檻降低、醫療品質下降。

  急救缺的不僅僅是擔架員

  根據1994年發佈的《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規定,城市每5萬人需要配備一輛救護車。但該標準早已跟不上我國城市化以及人口老齡化的速度,難以適應快速增長的日常急救服務的需求量。

  記者查閱2014年數據,浙江杭州主城區按常住人口362萬計算,應有救護車73輛,但目前實際只有51輛;天津市區常住人口加上流動人口共計1000多萬人,按照標準應配救護車200輛,而實際上目前天津市120急救中心共有救護車70多輛。

  北京市急救中心介紹,北京120每天派出救護車900到1000車次,但只有四五十個擔架員。資源嚴重不足的同時,還存在對資源的不合理利用。

  ——缺乏對緊急和非緊急需求的有效區分,急救人員無法用在“刀刃”上。

  “每天北京急救中心調度平臺電話的呼入量為4000多次,其中要車的約1300-1400次,派出急救車的數量900-1000次,派車的這部分中,大約有一半的病人不屬於衛計委規定的危急重症患者。”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劉紅梅介紹。

  《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要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提供搬抬服務,並不是“一刀切”,而是聚焦“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但在實踐過程中,難以通過一通電話判斷患者是否需要搬運、需要怎樣的搬運。

  ——急救站點重復和不足並存,影響反應水準。

  李小娟介紹,目前北京120和999兩個急救體系分別設站,缺乏統籌協調,造成急救站點佈局不均衡、資源利用不充分。據測算,北京要達到平均急救反應時間在15分鐘內,共需建立266個急救站點,目前急救站點總數已達305個,但反應時間還達不到15分鐘的水準。

  政府包乾還是社會力量參與,急救供需缺口誰來補?

  專家表示,北京立法明確政府在院前急救中的權責是第一步,接下來需要將法規落到實處,切實做好公共財政的配套和保障,全國其他地方也應借鑒北京的做法。有網民指出,政府部門不僅要重視蓋樓、修路這樣的基礎設施建設,隨著時代發展和百姓生活條件改善,院前急救這樣“平時看不著、應急能救命”的民生工程也應得到重視。

  一些專家指出,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值得借鑒。在香港地區,院前醫療急救由消防部門承擔,非緊急的救護轉運服務則由其他輔助機構來承擔,從而既保證了專業反應又減少了利益糾葛。

  劉紅梅表示,分級調派,是讓急救資源有效利用的前提。我國急救理念是儘快將醫生送到病人身邊,一輛急救車上有醫生、護士,就相當於移動ICU,急救資源是非常寶貴的。出一趟急救車平均成本為1400多元,但向市民平均收費180元,將近90%的成本由政府承擔。

  而很多國家和地區對需要急救的患者是分開的,急危重症患者由政府提供免費服務。對於非緊急的情況,如空巢老人就醫、需要搬抬的骨科病人,應該由市場化的公司提供這類服務。

  一些專家建議,通過提高待遇等鼓勵性措施保證急救醫療的數量和水準優勢,比如基於急救人員獨立的編制、待遇以及上升空間。例如在加拿大和我國香港地區等地,急救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是一份穩定、體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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