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條例背後案例故事:多名“不擔當”幹部被問責
原標題:【《問責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一)堅持黨的領導 強化責任擔當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集中體現為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必須毫不動搖地貫穿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之中。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關乎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必須不折不扣、堅定不移,決不能有絲毫的含糊和動搖。《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把“黨的領導弱化”置於問責情形首要位置,傳遞出要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強烈信號。
【條例原文】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的,應當予以問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或者在處置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産生惡劣影響的。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中央決策項目落地緩慢 河南問責9名“不擔當”幹部
為提高河南省伊洛河防護能力,中央下達補助資金1.5億元,對其進行治理。作為重大民生工程,該項目本應于2015年完工,但督查發現,截至2015年5月,伊洛河宜陽、偃師、鞏義段尚未開工建設。其中宜陽段2015年10月8日才完成招投標工作,2015年11月,部分採砂企業還未撤離……
本是為民務實的政策,卻硬生生被拖成了“挂在墻上的標語和口號”。對此河南省委高度重視,迅速組成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核查,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2015年10月10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通報處理結果:
3個縣(市)水利部門對該工程重視不夠,協調推進不力,工作效率不高,縣(市)政府作為領導機關,在推動工程建設過程中沒有完全盡到領導、協調、督查責任,導致該項目工程延誤。為此,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陽縣政府副縣長王定澤、偃師市政府副市長趙頗進行誡勉談話。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宜陽縣水利局紀委書記李勳黨內警告處分;偃師市水利局副局長李效峰行政記過處分;鞏義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設管理局辦公室主任馬鵬飛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宜陽縣水利局原局長張午丙(副縣級)、現任局長楚漢章、偃師市水利局局長高子炫行政警告處分;鞏義市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幹部王竹潭行政記過處分。
“如果認識到位,如果重視到位,如果擔當到位,完全可以儘早開工,也完全可以按期完工……”一位被問責的幹部表示。然而,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沒有“如果”,必須不折不扣、堅定不移,決不能有絲毫的含糊和動搖。
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黨章規定黨員幹部的基本條件。但當前,有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堅決、不全面、不到位,以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錯誤方式應對。有的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更有甚者索性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變成標語和口號、不貫徹不落實,有的貫徹執行不力,有的在貫徹中走樣。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作為黨員領導幹部,要把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擔當對應起來,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黨的領導弱化,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作為黨的領導幹部,難辭其咎,必須嚴肅追究責任。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貫徹落實精準扶貧政策不力 兩鄉黨委書記被問責免職
“精準扶貧不能只是送點柴米油鹽就完事。”2015年10月23日,西部某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扶貧移民部門等,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問責,對推進精準扶貧工作不力的2名鄉黨委書記進行了問責處理,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兩人免職,並予以通報。
縣督查組督查時發現,二人對所肩負的職責認識不深,理解不透;對精準扶貧工作宣傳動員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兩鄉精準扶貧工作措施不明、推進不力;精準扶貧工作嚴重滯後,當地幹部群眾反映強烈……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出發,明確提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這是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對中央決策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對中央部署必須確保如期完成。對推進扶貧工作不力,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不作為、不擔當,消極應付,影響整體工作部署和工作進度的,我們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該縣紀委有關人員表示。
群眾聽到黨中央為民務實的政策無不為之高興,但由於有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盡責,致使黨的好政策得不到落實,人民群眾就沒有獲得感。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僅要聽表態、更要見行動,看是否把中央精神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緊密聯繫起來,實事求是、求真務實,見諸行動、落到實處。
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堅持問題導向,以強有力的問責督促責任落實,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任何地方、部門、單位,發生了黨的領導作用不發揮,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走樣等問題,就要抓住典型嚴肅追責,倒逼責任落實。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大氣污染防治不力 8名縣(市、區)主管領導被追責
點開石家莊市政府官方網站“中國石家莊”,在“公告公示”一欄裏,醒目處可以看到每月空氣品質排名靠後縣(市)區情況通報。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治理大氣污染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為甩掉“重污染城市”這頂“帽子”,石家莊市在加大通報力度之外,還出臺相關制度強化問責,既問責大氣污染防治不力的直接責任人,又問責相關領導幹部,以嚴格的責任追究,促進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實。
“石家莊市有關縣(市、區)應對重污染天氣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2016年冬天,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石家莊市有關縣(市、區)推進不力,被上級督導組點名通報。隨後,該市成立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問題查實後,經石家莊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對晉州市、靈壽縣等縣(市、區)的8名縣(市、區)主管領導、5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教訓深刻,觸動很大。”被問責的相關責任人紛紛表示,要以這次問責為警示,強化責任意識,抓好整改,不斷深化對大氣污染問題的治理。
推進“五位一體”建設,離不開黨的堅強領導。堅持黨的領導,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都有責任。
制定問責條例,實施強有力的問責,為的是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切實擔負起責任,把黨的戰鬥力煥發出來,確保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失職失責,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或者在處置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産生惡劣影響的,侵蝕的是黨的執政基礎,必須進行嚴肅問責。(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