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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今年將重點完善長城保護與執法體系

2016-08-05 07:33:01|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今年將重點完善長城保護與執法體系

  新華社北京8月4日專電(記者姜瀟)今年是長城保護條例頒布10週年。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4日在京透露,國家文物局日前啟動了“長城執法專項督察”,督促落實長城保護政府責任,完善長城保護基礎工作,建立長城監管與執法常態化機制,嚴肅查處一批破壞長城本體及歷史風貌的違法犯罪案件,切實提升長城保護管理水準。

  日前,國家文物局面向北京、河北、甘肅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部門,印發了《關於開展長城執法專項督察的通知》,要求對已依法認定的長城段落,對照長城保護條例,全面開展長城執法檢查,確保保存有長城段落的404個縣(區)同部署、全覆蓋。為此,國家文物局設定了《長城執法專項督察對照檢查表》,將長城保護條例明確應由省級政府和文物部門履行的法定職責分解為4大項、14小項,並量化設定了100分分值。

  “督察採用國家文物局督察、省級自查、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四個階段開展。”宋新潮説,9月20日至30日,國家文物局將組織督察組,集中對長城分佈省份進行實地督察,結合省級自查和縣域抽查情況,對各省長城保護情況核定量化分值,形成督察報告並反饋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對於問題突出、分值較低的,向省級人民政府通報;實地督察結束後,國家文物局匯總15個省份情況,形成專項報告上報國務院。

  據了解,專項督察期間,國家文物局“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設立專人專席,接聽、受理群眾對長城違法行為的舉報,並及時安排查處督辦。

  宋新潮表示,2006年國務院頒布了長城保護條例,這是我國首次為單項文化遺産保護立法。按照條例要求,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了長城資源調查,認定了4萬餘處長城段落,指導各地劃定了部分長城保護區劃,設立了18000余個長城保護標誌碑、界樁,組織實施了重要長城點段的保護工程。同時加大執法督察力度,2009年以來已督察督辦20余起長城違法案件,堅決查處破壞長城本體、違法建設、過度開發等違法犯罪行為。

  宋新潮還介紹,配合9月20日長城保護條例頒布10週年之際,國家文物局還將組織“文化遺産公開課——長城腳下的課堂”等系列活動,進一步加大宣傳普及,擴大長城保護的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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