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官員自詡“收款機器人” 105次受賄共5千萬
原標題:江西一開發區書記變身“收款機器人”
新華社發
近日,江西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李光榮案判決生效,其涉案金額及單筆受賄金額均為江西最高,被江西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引擎,開發區享有國家諸多優惠政策,是資金、項目的聚集地。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2013年以來,全國至少有10名曾經主政地方開發區的官員落馬,暴露出開發區管理體制封閉、權力邊界不清等問題。
105次受賄共5365萬餘元
經審理查明,李光榮在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任職期間,共受賄5365萬餘元,其中退休前收受的一筆賄賂金額高達3000萬元。“權力成為交易工具,退休前更是大肆斂財。”辦案人員説,李光榮先後105次收受17人賄賂,少的五六千元,最大一筆高達3000萬元。
“剛開始,有人送幾百塊千把元的時候,還有些畏縮,生怕別人議論譏笑。後來收習慣了,就不知廉恥了。”李光榮説,自己在貪腐的路上越走越遠,最終成為“收款的機器人”。
李光榮在懺悔書中説:“我在實際工作中,不堅持原則,不按程式辦事,常常以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為藉口,利用手中的權力違反程式辦事。”
發生在開發區的腐敗並非個例。江西南昌高新區管委會原主任雷霆、曾任南昌經開區管委會主任的南昌市委原常委湯成奇,都曾是當地的“經濟能手”,終因權力不受約束而蛻變為腐敗分子,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雷霆于2014年12月被判刑。他曾為了讓“與蘇榮之子關係特殊”的新幹縣原副縣長劉建軍幫助自己升遷,指示開發區下屬創投公司董事長鐘驍協助劉建軍貸款經商,劉建軍騙取該企業資金2.29億元。
今年6月,安徽省黃山市政協原副主席覃金平濫用職權、受賄一案開庭審理。據指控,覃金平在擔任黃山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期間,私自決定為黃山外航教育投資公司墊付土地出讓金846萬餘元;將經開區收購的一塊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無償轉讓給黃山正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造成國家損失1295萬元;違反規定與黃山聯強紡織有限公司簽訂“優惠條款”,並在聯強公司未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以獎勵之名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465萬餘元。
反腐高壓之下邊退邊收
近年來,開發區工程項目越來越多,土地使用量日漸增大,開發資金數額龐大。貪腐官員和不法商人結成利益同盟,國家資源成為他們的“饕餮大餐”。
不少案件涉案金額大,且多涉及工程領域腐敗。李光榮收受的賄賂中,大部分為地産開發商所送,僅商人賴擁軍便向其行賄3800萬元,目的是為感謝李光榮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和工程款結算過程中給予的幫助。賴擁軍證實,在招投標過程中,正是李光榮幫助其順利中標,並且李光榮清楚地知道他是通過企業挂靠的方式以買標手段中標。
在湯成奇所收受的3901萬元賄賂中,建築商所送財物達2350萬元(其中650萬元未遂)。在擔任南昌經開區管委會主任期間,他還指示下屬向多個關係戶變相返還土地出讓金,以及挪用國有資金作為他用,給國家造成2.8億余元的損失。
為掩蓋腐敗行為,貪腐官員閃轉騰挪,手法隱蔽。李光榮在收受賴擁軍各存有1500萬元的兩張銀行卡後,讓自己的妹妹將這3000萬元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借給了商人周某,李光榮假借賴擁軍之名與周某簽訂了借款合同,並約定月息兩分,既掩蓋受賄行為,還能獲取鉅額利息。
湯成奇藏身幕後,通過成立“皮包公司”找人充當傀儡,與其他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進行“合作經營”,以權力為“乾股”,索取高達五成的“分紅”。
面對反腐高壓,有的貪腐官員邊退邊收。記者調查發現,2012年至2014年間,李光榮在“不收手”持續受賄的同時,一有風吹草動,先後向10余名行賄人退還錢物。辦案人員介紹,在紀委立案調查前,李光榮共退回行賄人錢物1241萬元人民幣、29萬美元以及房屋一棟。
案發後,李光榮説,隨著國家反腐力度加強,尤其是曾任九江市委書記的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等人案發,自己擔心被查處,所以就退回了部分賄賂。
“獨立王國”生封閉式腐敗
根據商務部數據,目前,全國共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219個。這些開發區的管理機構一般是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除其中具有企業性質的以外,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管理等職能。
記者梳理多起開發區“一把手”涉腐案發現,不少開發區決策大搞“一言堂”,只要“一點頭”,上千萬元乃至數億元的資金便被挪作他用,無人來管、無人敢管。
辦案人員表示,由於管理體制的特殊性,有的開發區幾乎成為“獨立王國”。比如,雖然鐘驍明知雷霆的指示違反規定,但他説:“雷霆是‘一把手’,我只能照辦。”
專家表示,部分經濟技術開發區被賦予大量的人、財、物權,實行“封閉管理、獨立運行”的模式,而已有的行政託管體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開發區監督管理成效,沒有很好地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外部監督也缺位,極易産生“封閉式腐敗”。
“防止開發區腐敗,就要正本清源,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顏三忠建議,將開發區資産運營管理職能從管委會中剝離出來,建立資産運營管理公司,負責區內規劃、開發建設及日常服務、管理。
反腐研究專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認為,應健全開發區區務公開制度,分解權力,並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監督體系,這是對權力形成有效制約的關鍵。
專家建議,國家層面要加強對各地開發區工作的指導,將開發區各項權力細化明確,責任到人,專人專責,保證權力散而不亂,尤其是對商業利益較重的項目,更需事權分離、相互制約。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