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同自然災害抗爭是人類生存發展的永恒課題

2016-08-06 20:10:3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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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到河北唐山市調研考察。這是習近平在唐山市截癱療養院活動室欣賞截癱傷員表演的二胡伴唱《唱支山歌給黨聽》。

  一、處理好人和自然的關係

  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係。自然界是人類社會産生、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人類則可以通過社會實踐活動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人與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聯繫的整體。保護自然環境就是保護人類,建設生態文明就是造福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與發展,人類必須認真面對並妥善處理好這個關係,努力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要認清自然災害對人類的危害性。自然災害是由自然因素造成人類生命、財産、社會功能和生態環境等損害的事件和現象。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 、颱風 、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2015年全球共發生353起災害事件,有26000多人在災害中喪生,其中自然災害198起。2015年全部災害(包括自然災害和人為災難)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額為920億美元,約有800億美元是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失。特別是尼泊爾地震是當年全球最為嚴重的災難,地震導致近9000人喪生,是當年死亡人數最多的單次災難。其中包括印度、中國和孟加拉國以及尼泊爾地震造成的總損失估計達到60億美元。自然災害的影響面十分廣泛。它不僅造成人員傷亡,社會和經濟財産損失,重大災害還能造成資源和環境破壞,增加財政支出,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工農業生産和商業秩序。迫使國家將長期需要變為短期需要,把本可以用於發展經濟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用於災害救助、抗災和災後的恢復。自然災害不僅延誤發展規劃進程和減緩經濟發展速度,也對投資環境帶來消極作用,導致就業人數減少和市場需求降低,以致影響政局的穩定。因此,人類有必要認清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主動而為,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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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要與自然頑強抗爭。作為自然界演化過程的一部分,要完全防止致災事件的發生幾乎是不可能的,但人類可以在不斷認識自然災害特徵的基礎上,對災害做出反應,抗禦災害或調整自身行為去適應災害、與災害共處,從而把可能造成的傷亡或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中華民族自古就具有與自然災害進行頑強抗爭的精神。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中國沒有其他三個古國那樣天然優良的自然條件,數千年以來,黃河以“害河”著稱於世,有歷史記載以來,平均每三年就有兩年成災,然而災害非但沒有摧毀我們祖先堅強的意志,中華民族卻在與黃河之“害”的抗爭中發展壯大起來。中華民族在與自然災害的抗爭中留下了無數可歌可泣、氣壯山河的光輝詩篇,“大禹治水”成為流傳千古的佳話,“瓠子堵口”亦是人類古代史上的壯舉。中國歷朝歷代與自然災害抗爭的遺跡至今在神州大地上仍歷歷可尋,都江堰、賈魯河……無不在向中華民族的子孫敘説著先輩們面對災難時堅忍不拔的英雄氣概。新中國成立後,與自然災害的抗爭從未停止。習近平指出:“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這是一個基本國情。” 1976年7月28日我國唐山大地震就造成了24萬人死亡;2008年5月12日,汶川發生8級特大地震,死亡人數近七萬。面對災情,中國共産黨帶領著全國各族人民“舉國之力”,統一調度,統一指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在與自然災害的頑強抗爭中書寫了無數的壯麗篇章,創造了抗震救災史上的一個個奇跡,顯示了黨和人民的偉大力量,弘揚了中華民族的偉大精神。

  人要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在自然的整體中,人與自然都各自處在相應的位置,併發揮著相應的有限的作用。誰都不能超越自己的位置,這樣自然界與人類社會才會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複雜的相互聯繫。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人類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給整個自然界帶來的生態危機日益加深,嚴重影響了人類的生存與進一步的發展。把人和自然截然對立起來,毫無節制地掠取、支配自然的行為不但破壞了自然,而且直接導致自然界以自然災害的形式向人類“報復”。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一書中就深刻指出,“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習近平指出:“你善待環境,環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環境,環境總有一天會翻臉,會毫不留情地報復你。這是自然界的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自然災害的發生潛在於人們的生産生活過程中,要將減災與人們日常的生産、生活行為相聯結,通過人與自然的和諧來降低人類自身及社會經濟財産對災害的脆弱性,實現減災效益最大化。習近平強調:“走向生態文明新時代,建設美麗中國,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內容。中國將按照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更加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産業結構、生産方式、生活方式,為子孫後代留下天藍、地綠、水清的生産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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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到河北唐山市調研考察。這是習近平在唐山地震遺址公園向唐山大地震罹難同胞和在抗震救災中捐軀的英雄敬獻花籃。

  二、處理好防災減災救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十分嚴重的國家之一。在中國,自然災害對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十分深刻。歷史上,頻繁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不僅直接給人民群眾的生活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同時還極大地影響了同時期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宗教等方面。治理洪水曾促成了中華民族統一國家的形成,而對於災荒救助的失效也幾經成為一些王朝覆亡的重要誘因。防災減災救災屬於風險管理和危機管理,是公共安全體系必不可少的構成部分,必須正確處理好防災減災救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習近平指出:“防災減災救災事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衡量執政黨領導力、檢驗政府執行力、評判國家動員力、體現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方面。”

  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護航。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是國家治理的重要能力之一。防災減災救災可以減少人類非正常死亡、傷殘以及各種地方病、污染病人群數量,提高人類健康水準,減輕社會負擔,提高人口素質,增加社會財富;防災減災救災可以減少財産損失,增加財富積累,保障人民生活,促進農業、工業以及其他生産活動的正常進行,使人民擺脫貧困,增加社會産值;防災減災救災可以保護和發展交通、通訊以及水利、能源、城市等設施,提高當代人民生活水準,為後世創造更加充分的發展基礎;防災減災救災可以削弱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使人民安居樂業,安心發展生産,提高生産能力。防災減災救災有助於生態可持續發展。自然災害的破壞性導致水資源匾乏、草場退化、土地沙化、鹽鹼化、水土流失、森林銳減等問題的出現。地球上的自然資源再生能力和生態環境修復能力有限,在遭到破壞後往往需要極為漫長的時間才能恢復,甚至不能恢復,這對於自然界和人類的損失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防災減災救災在保護環境促進生態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價值遠大於其經濟價值,據聯合國在非洲的一項實驗表明,一英畝的森林用於生産所産生的經濟價值是3400美元,而其生態價值的計算結果是4600美元,其生態價值是生産價值的1. 13倍。我們應該加強減災工程與非減災工程方面的投入,減少自然災害對自然資源的損耗,並且注重保護和治理生態環境,使其恢復平衡,從而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資源支撐和生態環境保障。從防災減災救災的治理績效來看,中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在不斷強化、不斷提高,突出表現為不斷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損失。與“十五”和“十一五”時期歷年平均值相比,“十二五”因災死亡失蹤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數量、農作物受災面積、直接經濟損失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分別減少86.7%、22.6%、75.6%、38.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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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為防災減災救災提供堅實保障。防災減災救災,如果沒有強大的國力作後盾,難以取得滿意的成效。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有效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的綜合能力。重大防災減災工程的建設,城市與農村的建築和基礎設施抗災能力的提高,醫療救護、災後防疫、科學檢測、科學預警等方面的健全都需要經濟方面的支持。習近平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力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體制、完善法律法規、推進重大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和風險防範能力建設、提高城市建築和基礎設施抗災能力、提高農村住房設防水準和抗災能力。”

  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實行全面、綜合、科學的防災減災救災戰略。防災減災戰略是指人類社會為了最大限度減輕自然災害對生命財産的威脅,增強自身抗災能力而建立的預防和救助的體系。第一,要通過宣傳教育,普及保護自然和防災減災的觀念和知識。防災減災救災是一項社會性的行動,需要全社會和全體公眾的支持和參與。貫徹防災減災戰略首先要紮根於人的內心,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牢固樹立人與自然的統一觀念,強調人類社會與自然、經濟與環境都是統一的整體,喚起人們對自然災害的危機意識和防災減災的使命感,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根植與人們心中。在公眾間推廣防災減災理念,普及災害知識和基本救助技能,增強人們的防災抗災意識和能力,在面對災害時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和傷害。第二,發展和利用科學技術,提高科學防災減災救災水準。要有科學發展上的遠見,通過科學技術手段對自然現象進行監控,發現自然規律,提高準確預測自然災害的能力。面對重大的戰略,尤其是面對有環境問題爭議的項目時,應該及時主動地與科技部門溝通,以期獲得科學結論,作出科學決策,減少人為自然災害和環境災害、生態災害的發生,為改善生態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發生,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營造健康的發展環境。第三,倡導綠色生産和生活方式。在進行工業生産時要加大科技含量,走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産出的道路,改造傳統産業發展模式,大力扶持環保産業。同時,推崇綠色生活方式,利用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引導人們轉變消費觀念,崇尚環保、節能、健康的生活,在享受舒適生活的同時注重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污染。第四,健全防災減災救災機制。防災減災救災機制是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強調了系統治理的理念,即政府主導下多方共同參與的治理框架。要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災工作原則,落實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完善救災準備、應急救助、災後救助、恢復重建相銜接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儲備、調運、接收、發放、回收相銜接的救災物資應急調度體系,健全以搶險、搜救、救護、救助、捐贈為基本內容的救災應急社會動員機制。堅持災前預防與應急處置並重,推進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救災結合,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分工合作的防災減災救災機制,形成有效應對自然災害的強大合力。習近平指出:“要總結經驗,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防災減災救災,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自然災難既是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挑戰,又是對民族精神的洗禮、對民族力量的凝聚。只要我們戮力同心,協調好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處理好防災減災救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就能將自然災害對人類的損害降到最低。(文章來源:學習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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