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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虛置,保障房必然空置

2016-08-10 10:40:38|來源:京華時報|編輯:王瑞芳

  日前,審計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近日,全國多地政府也披露了關於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審計結果。多地審計結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三大問題:十幾萬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數以百億元建設資金被閒置,數以萬計的人員騙取保障房資格。

  審計部門再次發威,所審計出的問題儘管屬於“老大難”,但涉及保障房之多、建設資金之龐大、問題之嚴重,還是讓人感到錯愕。如果安居錢長時間躺在賬上睡覺、保障房一直唱著“空城計”,那麼,住房困難群體又該如何實現安居夢?

  保障房保障了誰?多年來坊間追問不休。其實,這話有兩層含義:一是,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建得過於偏遠,加之配套設施不全,導致無人願意入住,於是只能空置;二是保障房位置絕佳,配套齊全,但卻被鳩佔鵲巢,以至於出現開寶馬住保障房等怪狀。無論哪種情況,都背離了保障房制度的設計初衷,令人憤恨不已。

  如何消除這兩大難題?對於前一個問題,相關部門應該構建硬性規定防止保障房位置太偏。幾年前,全國政協委員崔永元就在全國兩會上建言,“把保障房建在偏遠的郊區是非常錯誤的辦法……”“我了解到紐約、洛杉磯的保障房,它們都建在市中心,起碼離地鐵、公交站很近,真正實現了‘下樓就去刷盤子,刷完盤子就睡覺’”。當然,即便外國的經驗不能為我所用,保障房也不能品質問題頻出、位置太過偏遠,否則就有名無實了。

  對於後一個問題,則應該依法嚴懲騙保者。此前,針對騙取低保者,有學者建議應一律以詐騙罪論處。與騙取低保相比,騙取保障房涉及金額更多,性質也更惡劣,更應處以詐騙罪。不僅要讓騙保者吐出非法佔有,還應讓他們付出法律代價。同時,還要思考為何一些人能輕易騙到保障房,究竟是制度有缺陷還是監管部門有內鬼?必須一一找出應對之策。

  其實,無論保障房空置還是安居錢睡大覺,都與責任虛置有關。保障房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必然弱化中央善政的積極意義、讓需求者心寒。而478.6億元的安居錢閒置超過一年,更讓人匪夷所思。如果各地相關部門有起碼的為民意識,有主動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決心,也就不會容忍安居錢沉睡。須知,安居錢沉睡一天,民眾實現安居的夢想就推遲一天。

  不作為的懶政也是腐敗,反腐既要懲治亂作為,也要反對不作為。為官,當有“知屋漏者在宇下”的情懷,有“利民之事,絲發必興”的自覺。為此,有必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和問責,絕不能讓保障房空置、安居錢睡覺等現象繼續存在下去。(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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