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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49家駕校偽造學時 1.5萬學員沒開車拿駕照

2016-08-16 11:13:02|來源:檢察日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江蘇49家駕校偽造學時 1.5萬學員沒開車拿駕照

  在交通日益發達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購置了私家車,他們大多選擇在駕校學習駕駛技術。而作為培訓機構,駕校的任務本該是確保學員培養良好的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可是江蘇省泰州、鹽城兩地的49家駕校為了吸引生源、節約成本,竟利用信息系統漏洞偽造學時。近1.5萬名學員沒有開車練習,卻拿到了代表上路駕駛資格的駕照。近日,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檢察院專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泰州市、鹽城市兩地交通局運輸管理處對這一亂象進行整治。

  空車疑雲:人不在車上學時照樣增加

  “交通局嗎?有的駕校在培訓系統上做手腳,學員不用練車,照樣賺學分、拿駕照,這事誰來管?”

  2014年6月25日,泰州市交通局交通運輸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科的工作人員小吳接到舉報電話後,立刻通知了無錫博科公司泰州分公司的技術人員孫剛。

  得知系統有可能被人入侵,孫剛十分忐忑。原來,2012年以來,該公司就負責為交通系統研發、運營、維護“江蘇省駕駛培訓智慧化管理與服務系統”。這個系統一般是由駕校在系統平臺採集學員的姓名、身份證、指紋等基本信息,並製作學員卡。在場地訓練、道路培訓時,學員將卡插在車載學時儀上,就能實時定位並上傳學時數據。當累積達到規定學時,學員才能參加駕駛考試。該系統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對駕校和學員的信息化、自動化管理,不想卻被不法分子鑽了空子。

  次日,孫剛便和同事趕到一所被舉報的駕校,他隨機將兩輛停駛車上的學時儀拆下來,再查看後臺伺服器時,卻大跌眼鏡:只見兩名根本不在現場的學員的學時竟在神秘地不斷增加!孫剛立刻報警求助。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同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慶高被泰州市公安局醫藥高新區分局刑事拘留。

  駭客任務:一個以假亂真的模擬學時系統

  學習計算機專業的李慶高大學畢業後,一直在蘇州從事IT工作。2012年底,他接到朋友袁某(另案處理)的電話:“有個系統需要高手攻破,報酬豐厚,有沒有興趣?”

  交談之下,他才知道,袁某受鹽城一些駕校委託,在找一名能破解駕駛培訓智慧化系統的“駭客”。李慶高正缺錢花,便接下任務,開始對這一系統進行研究。袁某竭盡所能給予幫助,提供了車載學時儀、客戶端資料、管理員賬號和密碼。通過賬號和密碼,李慶高登入了後臺數據庫,對通信協議進行分析,找出了其中的運行規律。

  原來,駕培系統通過兩個渠道傳輸數據:一個是駕校的前臺客戶端傳輸教練數據,另一個是車載學時儀傳輸實時GPS數據,兩者合二為一,就是一個完整的學員學時數據。換句話説,只要自己模擬出這兩個數據,就能騙過後臺電腦。

  説幹就幹,李慶高在自家臺式機上設計了一個模擬客戶端,並在無線網卡上綁定一名教練和學員的賬號,製作了虛擬的GPS運行軌跡。他把這些數據傳送到駕培系統後臺,伺服器對其“信以為真”,為學員增加了相應學時。

  成功了!李慶高按捺不住激動,立刻向袁某“報捷”。袁某趕來查驗後,爽快地付了他5000元,並承諾軟體完善後還有重謝。這下李慶高更有幹勁了,他一口氣購置了九台臺式機,並設計了一個學員分配軟體,通過它把教練、學員和對應的教練車都綁定到同一個網卡上。然後根據不同駕校的地址,李慶高把偽造的GPS軌跡控制在校址附近,並通過分析真實的學員數據設定了行車速度。由於系統規定每天最多只能練習四個學時,李慶高就設計四小時後自動切換下一批同車學員繼續“練習”,每天能為數百名學員提供虛假學時。

  袁某以6萬元的費用從李慶高手裏買走軟體,並聲稱將它賣給駕校。可很快李慶高就發現袁某根本沒有賣出軟體,而是自己聯繫駕校增加假學時,並按人頭收取55元的代訓費。眼看自己辛辛苦苦研發的“成果”卻成了別人的搖錢樹,李慶高氣不過,也開始向駕校兜售自己的軟體。

  供不應求:49家駕校爭先“搶購”軟體

  一開始“推銷”時,李慶高還有些忐忑,他知道自己這是違法行為,只要有駕校舉報自己就要“進去”,為此他還給自己準備了個周詩的假名字。沒想到,他每到一處駕校,就受到了負責人和教練的“熱烈歡迎”。

  原來,很多駕校為利所趨,盲目擴招學員,卻沒辦法保證每個人都能完成系統規定的培訓學時。一部分學員沒資格參加考試,就只能壓到下一批,浪費成本不説,還會讓駕校的名聲受損。因此,為了吸引生源,提高培訓效率,同時也節省燃油費,駕校爭相請李慶高代為製作假學時。

  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李慶高以每名學員55元的費用,替鹽城36家駕校製作假學時,一共賺取違法所得77.59萬餘元,也就是説,總計有14107名學員通過偽造虛假學時參加了駕駛考試。

  2014年6月,李慶高來到泰州拓展業務,短短一個月內,他就聯繫到了13家駕校,並幫助300多名學員製作假學時,沒想到卻迅速被舉報。

  2015年4月22日,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以李慶高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李慶高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並追繳違法所得77.3萬餘元。李慶高不服,提出上訴。泰州市中級法院于2016年4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官説法:學時造假無異於飲鴆止渴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醫藥高新區檢察院通過辦理該案,發現了泰州、鹽城兩地駕駛員培訓市場存在監管漏洞,於是發出檢察建議,敦促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駕培領域進行三個方面的系統整改。首先,加大政策和法律宣傳,使駕校和學員充分了解觸犯相關規定的不利後果,杜絕不良風氣的蔓延。其次,建議運管部門採用不定期巡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駕校的檢查管理。再次,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建議軟體開發公司對駕駛培訓智慧化管理與服務系統進行升級,安排專職人員加強對系統的維護和巡查,開發出能夠自動識別虛假學時的功能模組。最後,對嚴重擾亂正常駕培市場管理秩序的涉案駕校,應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不符合招生條件的駕校,應依法予以關停或登出。對不符合條件而申領到駕駛證件的學員,應責令其重新學習或補考。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學習駕駛技術一定要到正規駕校報名,不要輕信報名價格低於市場價格的宣傳,利用學時造假無異於飲鴆止渴。如果學車過程中發現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發現駕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向當地運管部門舉報,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培訓不受影響。(盧志堅龍平川葛東升白翼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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