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助力G20提升全球治理能力,凸顯中國大國擔當

2016-08-18 16:27:3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梁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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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至5日,西子湖畔將迎來年度盛會G20峰會。目前,G20正從當初的危機處理機制向長期治理機制轉變。隨著議題範圍從金融治理拓展至推動全球發展合作及建設全球發展夥伴關係,G20正構築由國家元首、政府部門以及商業組織和智庫等多層次主體參與的高端峰會和配套會議組成的全球治理網絡。

  中國作為2016年G20的主席國,在提升G20全球治理上應發揮關鍵作用,以突顯中國的大國擔當。

  G20所有國家的GDP佔全球GDP的90%,貿易額佔全球貿易額的80%,具有一定的地方代表性和系統重要性。作為今年G20的主席國,同時也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提升G20全球治理方面中國既有能力也有責任。總的來看,中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提升G20的開放性,構建與G20非成員國的多邊對話機制,加強與其他國際組織的合作。一方面要構建與非成員國的多邊對話機制,如邀請非成員國參加峰會或者G20的配套會議,甚至可以在G20的峰會中設置成員國與非成員國的對話論壇,並使之成為常設論壇,以平衡各方利益,最終推動G20進行有效的全球治理。另一方面,要加強與國際組織的合作。G20與許多國際組織在全球增長與發展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標;同時,G20各種協議的落實需要聯合國、世界銀行、IMF、金融穩定理事會、WTO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等國際組織的配合和行動。例如,G20關於IMF份額改革的協議,就需要IMF在達成共識上付諸實施。所以在G20峰會上建立與重要的國際組織的常規溝通機制無疑十分重要,從而推動G20 重要成果的落實,增強G20全球治理的代表性、有效性。

  其次,建立制度化的執行監督機制,落實G20成果,增強G20全球治理的有效性。為促進成員國對承諾的遵守,需要建立制度化的監督機制。決不能僅限于點名批評。同時由於G20推進全球治理過程中,議題不斷擴展,所以必須在成員國相互評估機制上,引入更具有執行力的程式來落實G20的成果、更具公信力的長效機制對成員國遵守各種議題的承諾情況作出有力監督和準確評估。由於評估需要各議題的專業知識,因此可以建立部長級會議的常設工作委員會,監督G20部長級會議成果的落實;還可以推進G20在各個專業領域的承諾與專業性的國際組織對接,建立合作監督機制。例如,與金融穩定理事會合作監督G20金融穩定措施的實施,推進G20成果的落實,提升G20的約束性。

  G20要構建有效的全球治理體系,推進全球發展合作,就要改善機制建設,促進全球發展事務逐漸系統化、制度化,增強代表性,提高有效性,提升和鞏固G20全球治理身份以及在全球發展議程中的定位和作用。作為主席國的中國,可以在G20機制化建設上發揮議題引領作用,通過與各G20國家的協商,共同推動提升G20應對全球治理的能力。(邱永輝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實習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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