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今後一個時期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強調,要堅持全面系統推進和抓住關鍵環節相結合、解決當前問題與著眼長遠發展相結合、支持企業發展與實現優勝劣汰相結合、降低外部成本與企業內部挖潛相結合、降低企業成本與提高供給品質相結合的原則,發揮好政府、市場和企業各自的作用,全面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方案》明確,降成本工作要努力使企業稅費負擔、融資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等得到合理和有效降低,人工成本上漲得到合理控制;3年左右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産業競爭力進一步提升。
《方案》從八個方面提出了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具體措施:一是合理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包括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免征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減免一批政府性基金等。二是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包括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貸款中間環節費用,擴大長期低成本資金規模,加大不良資産處置力度,穩妥推進民營銀行設立等。三是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和水準,大幅壓減各類行政審批前置仲介服務事項,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等。四是合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包括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等。五是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包括加快推進能源領域改革,積極開展電力直接交易,實施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完善土地供應制度等。六是較大幅度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包括大力發展運輸新業態,合理確定公路運輸收費標準,規範公路收費管理,規範機場、鐵路、港口碼頭經營性收費項目等。七是提高企業資金週轉效率,包括對科技創新創業企業開展投貸聯動試點,鼓勵企業通過資産證券化、金融租賃方式盤活存量資源,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等。八是鼓勵和引導企業內部挖潛,開展技術、管理和行銷模式創新,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加強目標成本管理等。
《方案》提出了推進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創新活動、發揮“互聯網+”作用、立足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加強和改進管理、降低監管成本、改善公共服務、優化産業佈局、分行業降本增效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方案》指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適時評估總結和推廣經驗,建立和完善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