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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泡尿”丟工作?男保安酒後“誤闖”男廁被開除

2016-08-24 10:25:20|來源:廣西新聞網|編輯:鄧晨曦

  原標題:“為泡尿”丟了工作?男保安酒後“誤闖”男廁被“炒掉”

  男保安“誤闖”男廁丟了工作?

  保安稱公司不該讓女性進男廁方便;公司説保安貪杯自砸飯碗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記者張銳銳

  8月20日中午,在柳州市龍城地下商業街擔任保安的47歲男子李軍(化名),因酒後“誤闖”有女性在方便的男廁遭投訴,次日得知被公司炒了魷魚。這讓李軍很是憋屈,在他看來,“男性進男廁方便是天經地義,自己‘為泡尿’丟了工作,完全是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而對於李軍的質疑,涉事龍城地下商業街金瑞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李軍係因違反“上班飲酒”的規章制度才會被除名,“誤闖”男廁並不是主因,“他的工作其實是自己‘喝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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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尿掉”工作? 保安質疑公司公廁管理不善

  據李軍介紹,6月24日,他應聘到龍城地下商業街當保安,雙方約定試用期為1個月。然而,到7月24日試用期滿,公司仍未與他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他只能以試用身份繼續從事保安工作。

  8月20日下午,自稱和朋友“喝了點小酒”的李軍,“身帶酒氣”去值下午班。“值班主管見我喝了酒,就答應給我調休,讓我回家休息。”李軍説,當他回家途徑地下商業街F區公廁時,因內急欲上廁所,被守廁所的工作人員攔下,因為“裏面有女人在方便”。

  “男廁不給男人方便,反而給女人進去,這是哪門子道理?”李軍稱,由於“人有三急”,他並沒有理會守廁所人員的勸阻,硬闖進去方便,“可能該女性在關著門方便,並沒有發生‘見光’的尷尬”。

  然而,次日早晨,李軍就接到主管“你不用來上班了”的通牒。李軍私下打聽獲悉,原來自己“誤闖”男廁行為被投訴到公司物業,公司領導遂拿自己“開刀”了。

  “‘為泡尿’丟了工作不值得,這完全是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李軍委屈地表示,酒後上班確實存在過錯,但當時自己處於調休狀態,下班時間上個廁所引起誤會也不至於被“炒掉”。再説,男性進男廁方便是天經地義,“誰讓你允許女性進男廁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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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掉”飯碗? 物業回應係“貪杯”自砸飯碗

  8月23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涉事”公廁看到,男女廁緊鄰,標識明顯。男廁僅有5個蹲位但裏面空無一人,女廁外則排起長隊。

  地下商業街男廁能否允許女性進去方便?據守廁所的阿婆介紹,由於商業街廁所“僧多粥少”,且日常人流量女性遠多於男性。因此,為充分利用資源,高峰時段在男廁沒人如廁的前提下,會允許女性“分流”進男廁,“有時也會發生尷尬事”。至於“李軍事件”,阿婆説“不清楚”。

  李軍是否因“方便”犯錯而被除名?據保安班一藍姓負責人介紹,李軍係公司的試用保安,此前因為發生過“喝酒上班”現象被警告,所以還沒得到正式聘用。8月20日下午,因為發現他再次違規飲酒,所以才建議他調休,“想不到他酒後還鬧出‘廁所風波’並被投訴,公司才作出了除名的決定”。

  “酒後上班是公司明令禁止的,任何人違規被罰只能怪自己。”金瑞物業一洪姓經理介紹,李軍正因為屢次違規,公司才決定將其開除,“他丟掉工作完全是自己‘喝掉’的,而不是因為誤闖廁所‘尿掉’的”。

  針對地下商業街“允許女性進男廁方便”的尷尬,洪回應“沒有接到反映過”:“如果確實存在類似尷尬,也是如廁硬體條件所限。在廁所設施滯後的條件下,只能加強管理,改善群眾‘方便’難題。”

  金瑞物業開除李軍是否合法合規?據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介紹,因為李軍是試用保安,聘用與否完全是物業公司“説了算”。再者,李軍“違規喝酒”明顯有錯在先,公司借此就完全可以將其開除。因此,廣大務工人員務必要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合法勞動、誠信履職,才能保住飯碗、勞有所得。

  據悉,針對被開除後的相關糾紛善後問題,李軍和金瑞物業尚在進一步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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