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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對4家慈善基金會行政處罰 涉財務違規等

2016-08-27 03:40:54|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民政部對4家慈善基金會行政處罰

  京華時報訊(記者 衛張寧)昨天下午,民政部官網通報了對4家慈善基金會以及2家社會團體做出行政處罰的決定,其中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會因在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開展活動被撤銷登記。

  據民政部官網通報,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會存在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開展活動以及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中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民政部決定對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巨人慈善基金會因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被處停止活動一個月,天合公益基金會和永恒慈善基金會因未按規定完成2014年度公益事業支出額度,被處以警告。

  此外,民政部對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扇子藝術學會作出停止活動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因這兩家社會團體未按規定接受2013年和2014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日前,民政部官網公佈了《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標準(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標準》中要求,慈善組織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其年度慈善活動支出不得低於上年總收入的70%;年度管理費用不得高於當年總支出的10%。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年度慈善活動支出和年度管理費用按照上年末凈資産的不同分4個不同檔次執行相應標準。該標准將於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慈善組織年度慈善活動支出和年度管理費用都將依法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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