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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食品價格指數替代糧食價格指數

2016-08-27 03:43:10|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食品價格指數替代糧食價格指數

  據新華社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昨天稱,新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于近日發佈,將啟動機制的臨界值指標從原來的“CPI漲幅3%至4%”“糧食價格漲幅10%”調整為“CPI同比漲幅3.5%”“食品價格同比漲幅6%”。同時,允許各地適當降低臨界值。

  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

  根據新機制,將原來以CPI為主,輔以糧食價格指數作為啟動依據,調整為在繼續錨定CPI的同時,以食品價格指數替代糧食價格指數。同時將原來“連續3個月達到臨界值”方可啟動聯動機制和“按季度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修改為“單月達到臨界值”,並規定當CPI和食品價格指數任一指標達到臨界值即啟動聯動機制。相應的,價格臨時補貼實行“按月測算、按月發放”,並在相關指數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位。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説,將現行錨定指標中的“糧食”改為“食品”,代表性更強,覆蓋面更廣,糧食、肉類、鮮菜等商品價格變化情況均可得到體現。新機制設定的啟動條件總體上比原機制臨界值有所降低,並保留了地方向下浮動的空間。經測算,在同等情況下,新機制啟動頻次將提高約10%。

  《通知》要求各地根據當地物價變動情況,提前安排財政預算,確保價格臨時補貼資金足額到位。中央財政繼續按現行渠道加大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優撫等資金的投入力度。

  2011年,我國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的聯動機制,將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等近8000萬困難群眾納入保障範圍。近年來,各地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時啟動聯動機制,累計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超過180億元。2014年,國家適應形勢變化對聯動機制進行過一次完善,本次是第二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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