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治理"三不"社會、娛樂新聞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治理“正能量不足、價值觀不正、審美情趣不高”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
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記者周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始終把導向放在最根本、最重要的位置,以主旋律、正能量主導社會類、娛樂類新聞。
通知説,近年來,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視聽新媒體機構充分發揮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貼近性強、生動活潑的特點,服務百姓,培育風尚,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關注;但也有一些報道出現了正能量不足、價值觀不正、審美情趣不高等問題,引起社會輿論批評。部分商業視聽節目網站違規發佈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內容導向不正等問題時有發生。
通知要求,要從九方面加強對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的管理:堅持把正確導向放在首要位置,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議題設置和輿論引導,加強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機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資質管理,深入開展從業人員教育和隊伍建設,加強屬地管理和監聽監看工作,加強機構考核和評優評獎管理,加強節目版權保護和流向管理。
通知要求,要牢牢堅持導向管理全流程、全覆蓋,把正確輿論導向貫穿到社會類、娛樂類新聞采編制播各個環節,覆蓋到廣播、電視、新媒體各類傳播平臺,層層把關、人人負責,確保萬無一失。
通知指出,不得惡搞優秀傳統、褻瀆文化經典、調侃崇高精神和追捧西方生活方式。堅決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網絡紅人,堅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情感糾紛、家庭矛盾,堅決防止宣揚一夜成名、炫富享樂、自私自利、鉤心鬥角。
通知強調,廣播電視社會類新聞不得實行制播分離,社會製作機構不得製作社會類新聞。廣播電視娛樂類新聞實施制播分離要嚴格把關、規範管理。對違反規定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播出機構,將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批評、停播、吊銷節目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
通知要求,要實行社會類、娛樂類新聞導向考評與機構考核、評優評獎工作掛鉤聯動機制,強化約束,倡優汰劣。對於出現問題的節目及播出機構,一律不允許參評總局和有關行業協會組織的評獎評優項目,並在機構考核中予以相關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