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堅決依法懲處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
國際在線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發佈《“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明確指出,“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體系和業務類別,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健全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機制,嚴格落實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調查、法律援助、合適成年人到場、犯罪記錄封存等特殊程式和制度,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證據標準。
《綱要》要求,準確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規律和發展方向,以專業化建設為基礎,以規範化建設為保障,以社會化配套體系建設為支撐,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體系和業務類別,完善中國特色未成年人檢察制度。
《綱要》還要求,積極應對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勢新特點,健全完善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標準和機制,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堅決依法懲處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健全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機制,嚴格落實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調查、法律援助、合適成年人到場、犯罪記錄封存等特殊程式和制度,加強心理測評和矯正,強化教育、感化效果。健全未成年人檢察異地協助機制,破解流動未成年人幫教難題。制定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指引,細化訊問詢問、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幫教考察等工作標準、程式,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證據標準。
《綱要》強調,加強與其他政法機關溝通協調,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努力在評價標準、社會調查、逮捕必要性證據收集與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訴等方面形成共識,促進各機關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上協調發展、緊密銜接,共同推動建立中國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此外,《綱要》要求,健全與綜治、共青團、民政、學校、社區等方面的聯繫配合機制,促進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社會化體系建設。完善對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矯治干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