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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表示讚賞

2016-09-08 18:41:53|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靳松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魏宇晨):8日,國家環保部(國家核安全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就近期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中國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總體狀況進行跟蹤評估介紹相關情況。據了解,評估團對自2010第二次評估以來中方所做的努力給予積極評價,同時也對中國在長期放射性廢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意見。

  隨著中國核技術的進步與國力的逐步增強,中國核電站建造運營技術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基本進入了成熟階段。官方信息顯示,中國目前在建核電機組主要分佈于山東、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共24台,數量世界第一,運營機組30台,規模世界第四。而在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後,對於核與輻射的安全監管等越來越多的得到國際社會和國內普通百姓的普遍重視。

  時隔六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再次來到中國,由原子能機構和9個國家的14名高級官員和專家組成的評估團,歷時10天,對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總體情況進行了系統評估。發佈會上,評估團對自2010年評估以來,我國核與輻射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了積極評價。國際原子能機構核與輻射綜合跟蹤評估團團長、加拿大核安全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拉姆齊·嘉美爾説,“過去兩周,評估團進行多次訪談和實地考察,讓我們了解整體措施的實施情況。評估團關注到中國國家主席對加強核安全下了決心,也認為環保部國家核安全局是有效的監管部門。自2010年評估後,中國經歷前所未有的核電發展,對中國核安全和輻射安全體系進行數次調整,加強了核安全,這也是本次評估團關注的重點。同時,評估團也認為國家核安全局對福島事件的響應是及時、有效的。”

  據了解,在201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中國開展的第二次綜合評估中,評估團共提出了79項建議和希望。六年的時間裏,中國先後完成了71項,仍有8項需要繼續落實。而這八項內容涉及立法、政府職能協調等四方面,其中關於核安全法的制定,國家環境保護部、核安全總工程師劉華介紹説,相關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進中,“全國人大正在進行核安全法的制定和推進工作,據我了解現在處於立法程式。剛團長提出,希望核安全法明確企業的首要安全責任,明確監管部門獨立性、權威性、有效性,以及明確信息公開。所以針對核安全法,提出了一個尚未關閉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全國人大立法中,我們有信心在未來幾年完成法律的頒布。”

  在此次評估團的給出的建議中,希望中國制定長期的放射性廢物管理政策也受到中外媒體的關注。

  據了解,中國政府曾頒布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把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作為核電發展的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提出要求。由於我國制定的規劃通常為5到10年,但放射性廢物週期時間較長,為此,國際組織希望中國能夠制定長期政策來應對放射性廢物帶來的危害。

  目前中國已建設了3座中低放廢物處置場,正在計劃建設的有5座。另外,中國還正開展高放廢物處置場地下實驗室的選址和項目啟動工作,計劃5到10年完成高放廢物處置的地下實驗室。劉華説,“關於放射性廢物長期安全,涉及到選址、設計運行、安全關閉、長期監測等方面的問題。中低放廢物處置場安全關閉後還要安全關閉300年,高放要保障上萬年,所以需要制定長期政策,保障設施在運行期間安全,同時關閉後也能長期安全。這個方面,國際原子能機構制定了全套標準的安全標準,中國全面採取、採用國際原子能機構標準作為我們國家標準,嚴格對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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