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長敲詐書記,真相依然殘缺
通過發送威脅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訪等手段,河南舞鋼市法院原副院長王某,夥同他人對時任舞鋼市市委書記祝某,舞陽縣縣委書記秦某、縣長劉某等官員實施敲詐勒索,金額高達410萬元。近日,平頂山中院終審作出裁定,認定王某犯敲詐勒索罪。
説到敲詐官員,很容易讓人想到過往有些人PS艷照實施敲詐。與之相比,這次的敲詐者頗有來頭,王某不僅是知法懂法的專業人士,還負有守護公平正義之責——擔任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曾分管刑事審判工作。按説,這樣的人稍有敬畏就不敢亂來。可王某膽子很大,法院認定的兩起敲詐案,一起針對市委書記,涉案260萬元,一起針對縣委書記等人,涉案150萬元。
不少網友追問,既然被敲詐者乖乖就範,一下子拿出鉅款,這説明他們一定不乾淨。有道理,他們哪來的那麼多錢確實值得追問。但是,仔細研讀報道可以發現,這兩起案件與普通的敲詐案還真不太一樣,當地官員被敲詐的錢,未必是自掏腰包。而且,兩起敲詐都事出有因。
一起是,當年舞鋼市國土資源局掛牌出讓一塊土地,王副院長和魏某假供他人名義參與競拍,可競拍還沒開始,舞鋼市國土資源局便中止了這塊土地的掛牌出讓工作。王副院長等人很憤怒,以遭受損失為由,讓時任舞鋼市市委書記祝某賠償損失,並以向上級部門舉報相威脅,後來祝某通過舞鋼市雙宏鋼鐵有限公司送上260萬元。
另一起更荒唐。當年,舞陽縣政府為了建設鹽化工廠,徵用老蔡村180畝土地用於建設安置新村,土地補償標準是每畝地37000元左右。村民蔡某拒絕領取土地補償款並到北京上訪。王副院長等人介入後,在其授意下,蔡家人多次給時任舞陽縣縣委書記秦某、縣長劉某等官員發威脅短信,並向舞陽縣及漯河市直各部門發送控告信。迫於壓力,秦某等官員在給付蔡家應得的補償外,又拿出150萬元才了事。
現在,法院終審認定王副院長敲詐勒索罪成立,但仍有疑問未解,一個是當地政府突然中止土地出讓,該不該賠償競拍者損失?二是,徵地補償每畝3萬多元到底低不低?我們常説罰當其罪,王某必須為其行為付出法律代價,但相關部門難道毫無過失?還有,這先後加起來的410萬元到底是誰出的?被敲詐者為何乖乖就範?
值得一提的是,被敲詐的祝某、秦某都已落馬。兩人落馬雖與被敲詐事件無關,但至少證明兩人確實不乾淨。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無論法院副院長還是市(縣)委書記,誰違法犯罪都應受到制裁,這一點毫無疑問,但這起事件的真相仍不夠完整,打撈出全部真相,並把其當成法治標本好好剖析,會更有意義。(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