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議會稱啟動脫歐談判需經議會批准
新華社倫敦9月13日電(記者桂濤)英國議會上議院13日發佈的一份報告説,英國啟動《裏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開始與歐盟進行“脫歐”談判需要得到議會的批准。此舉實際上明確英國“脫歐”進程的主導權在議會而非政府。
這份上議院憲法委員會發佈的報告説,英國是代議制國家,按照憲法,議會應在公投後的後續行動中發揮決定作用。報告説,如果政府在類似“脫歐”這樣會帶來長久而深遠影響的問題上未經議會許可就採取行動,這將開創一個“令人不安的先例”。
報告説,議會只有在“符合英國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決定開啟與歐盟的正式談判。
英國今年6月公投決定“脫歐”後,英國政界和法律界人士曾就“正式開始談判進程是否需要得到議會批准”而産生爭論。
根據歐盟規定,成員國如希望退出,需要向歐盟正式提出申請,啟動《裏斯本條約》第50條,並在此後兩年時間內談妥有關“脫歐”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