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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給犯罪心理畫像

2016-09-14 10:26:35|來源:中新網|編輯:趙妍

  原標題:犯罪心理學:給犯罪心理畫像

  對於白銀來説,連環殺手造成的全城比鄰而不知的驚惶,暫時可以劃上句號了。

  但很多疑問,並沒有得到解答。從馬加爵,到藥家鑫,到高承勇,無數個“為什麼”需要我們去探尋。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專訪了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

  當時我對白銀案的分析,現在看許多都是對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您對白銀連環殺人案的作案者做過犯罪心理分析嗎?

  李玫瑾:是的。我當時對他的居住區域、年齡、家庭背景等分析,都是對的。可惜分析對了不等於能破案,因為我只是個研究者,沒辦法自己去破案。

  我是2004年去的白銀,2005年元旦前後認真研究過這個案件,分析結果寫出來,一共談了9點,現在回過頭看,當時我對白銀案的分析,許多都是對的。

  我在基層工作之後發現,上世紀90年代的刑偵手段,訊問比較多,分析比較少,都是根據線索,去找嫌疑人,然後是一系列的審訊。

  刑偵手段中,對嫌疑人的描述叫做犯罪人物的刻畫,這個描述是個偵查方式。這次白銀案根據目擊證人的描述畫出了三張畫像,五官和輪廓。犯罪心理畫像不同於人物畫像。通常需要犯罪心理畫像的案件是沒有目擊證人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作為犯罪心理學研究者,您的思路和刑偵人員有何不同?

  李玫瑾:刑偵更注重的是一個個具體的現場和物證,我注重的是行為風格,注重行為顯現出的心理背景。所以犯罪心理學可以幫助警方描述嫌疑人屬於哪類人,從而縮小排查的範圍。

  幾年前山東發生過一個系列案件,臘月二十九,一個收破爛的老頭,在路上被人襲擊,被人推到馬路旁邊的旱溝裏,用鐵棍打死。有人路過目擊到一個人在馬路下面揮動鐵棍,還以為是神經病,沒想到路面下邊兒還有人。

  那動機是什麼呢?起初考慮會不會是搶劫,但是沿著這條路走4里地,老頭的平板車就在路邊扔著,這麼一個收破爛的老頭沒有什麼值錢東西,最值錢的就是這個車了。

  正月初四,相隔5天,就在這個案件現場相隔500米多一點,另一條路上,下午的4到6點,相繼有兩位女性在高速路邊約100米左右的距離被人先後打死,也是用鐵棍,這兩個受害者也是被推到馬路下面的溝裏,衣服完整,沒有性侵害,財物也在。

  當時我因為另外一件事情去山東,當地公安局邀請我去看看,把我接到現場,那是一條國道,往來的車輛開得很快。我就在那裏思考他為什麼要在這裡作案。

  對這個案子,警方懷疑是個精神病人,因為這個行為不正常,打死人不為搶劫,對女性沒有性侵害。且在這麼短時間內殺一人後不走,又殺第二個人。

  我問當地警方,這附近的路上,甭管幾年,有沒有類似的案件。

  他們説有,5年前,但不是在這條路上,是在這條路北邊,並行的一條路上,那條是省道,他們開車帶我去看,距離這邊有七八里地。

  當地警方説,那起案件是個孤立的案件,一個男人下班被人襲擊打死,衣服被扒光扔在馬路中間,他的自行車被移動到很遠,扔在一個旱井裏。我分析兩個案件的行為,都沒有侵財,都有個把財物扔很遠的行為。我就問,這條省道和國道之間,有沒有村莊,警方説有3個村子。

  他們曾經查訪了這附近的流浪者、精神異常者,但是沒有結果,我就問,這附近這幾年裏,有沒有人看到有精神病或者傻子經常拿個棍子走來走去溜達,他們説從來沒有。我為什麼問這個呢,如果是精神病人作案,那就應該是有很長時間都是這個狀態了,不會只是作案的時候那一陣子這樣的。

  我提出一個觀點,有沒有想到還有個可能,就是酒後所為。他們説沒有考慮過。

  人在酒後,發酒瘋的時候,是有可能像個瘋子一樣的,也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平時這條路上沒有一個提著棍子的瘋子走來走去,卻發生這種好像瘋子做出來的事情。如果是個正常人酒後做出這些行為,那麼排查精神病就找不到這個人。

  我建議他們把兩起案件串聯起來看,推斷是這樣的,一個人酒後發酒瘋,襲擊了一個過路的人,酒醒後害怕了,畢竟殺了人,於是很多年沒有碰酒,就不作案了,直到現在他忍不住了,又是春節前後,就喝了酒。

  這個案件當時沒有任何物證,也沒有人證。我判斷這個人當時很囂張,肯定還會作案,現在他的範圍已經出來了,我給警方的建議是,把所有的刑警分佈在兩條路中間的三個村子裏,一旦接到報案,所有人馬上進村,挨家挨戶排查誰不在家,登記名字,等他回來。作案者回來的時候一定身上還著酒氣,要讓他證明自己剛才在哪,看看身上有沒有血跡。

  不久之後,這個案子也破了,就是用的這個方法,作案者又襲擊了一個男的,回家之後被堵在家裏了。

  這就是犯罪心理狀態的研分析。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究竟是什麼?

  李玫瑾:人物畫像是有時間性的,從20歲到40歲,不斷在變化,但心理的畫像即對人的心理特徵的描述,一般是沒有時間的,人的性格與行為方式會有連續性和個人獨特徵象的,也稱個性。可用文字來描述。

  在做心理畫像的時候,我要描述的人,有時候甚至是沒有目擊證人的,我根據什麼去描述他呢,是他作案的方式,他侵害的對象,他所用的工具,我憑藉最多的是現場之外的知識,是心理學對人的研究,用心理學的專業知識去填補現場看不到的東西,尤其是作案人的心理內容。

  就像海邊的漁民能根據一個浪花判斷海裏有沒有魚群一樣,有經驗的農民能從天上的雲彩看出來一會兒是下雨還是晴天。犯罪心理學研究可以讓我在獲得犯罪行為信息、目標指向信息、物證信息的基礎上對作案人、作案精神狀態、行為背景作出分析與判斷。

  行為指標,也應該建信息庫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國家有沒有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的犯罪行為分析部門,給各地警方提供分析和幫助?

  李玫瑾:目前全國範圍內沒有。如果要攢一個團隊出來的話,在大學或許可以。

  但是目前很多人對犯罪心理學這種研究有一些疑慮,大家對這個專業的了解也不多,很多人都覺得,心理學看起來是很玄的東西。

  這也是我們的問題,我們是否能做到足夠讓人相信我們,這就需要我們相當的努力了。犯罪心理學在中國從無到有,也只有30多年,對一個學科的歷史來説,30多年真的還很淺,也很個人化。

  美國FBI的犯罪情報分析部門在反恐上也是有應用的,他們現在能做出一個技術化的分析,建立數據庫,能把行為、人格這些東西分出指標。

  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性殺害,接觸受害人的方式不同,有偶遇,有尾隨,白銀案就是尾隨,偶遇就是隨機。攻擊方式也不同,有勒死,有用刀。有一上來就先殺人的,有後殺人的,有的會拋屍,有的不拋,有的會對屍體進行遮蓋,有的人不會,各種行為還有組合。

  目前我們現在能建庫的,只有指紋、腳印、DNA。行為能不能建庫呢?當然能,白銀案的作案者,他是尾隨,用刀,不拋屍。

  我曾請過外國專家來華講學,他們列出的行為指標我修改後曾提供給很多省市公安機關,據我所知,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犯罪情報分析庫,其中包括行為指標。如浙江,上海,河北、安徽、北京、鄭州等。

  當然,任何分析都不是絕對的,但是建立統計庫,可以讓我們迅速尋找相關案件,如果能構成系列關聯,那麼分析的信息就豐富了。

  鄭州市公安局建立了數據庫,做得非常好,他們甚至做了一個案件分析的軟體,從受害者被發現的地點、狀態,分析這個案件可能的動機和偵查方向。

  這就是犯罪分析的系統化、指標化、數據化。

  白銀案這個案子有指紋,有血型、有目擊證人,有DNA,這些年,有多少刑警對這一案件牽掛,耿耿於懷。

  其實有比這個案件難破的案件,發生在山西陽泉。

  從1992年到2005年一系列扎刀殺人碎屍案,既然無指紋,也無血型,還沒有DNA,目擊證人也幾乎為零。那個案子比白銀案難多了。13起案件,其中9起死亡了,4人重傷,其中還有2起是碎屍。當地警方壓力非常大,這個案子只能靠抓現行,當時,當地警方也曾運用大量的人力蹲點守候、可是,15年才13起案件,平均一年不到1起,365天,24小時,無法天天守候呀。

  發生案件的地方主要在一個煤礦宿舍區,大約0.8公里的範圍內,這個案子,只殺人,不侵財,也沒有性侵害,作案都是在夜裏,沒有目擊者,生還者是從背後被襲擊的,也沒有看到作案者,現場的路麵條件非常差,腳印很多,無法判斷哪個是作案者的,這個案子也偵查了很多年,最後這個地方要拆遷,當地的公安局長叫李柏,他對市政府説,這裡如果拆了,這案子恐怕就再也沒辦法破了,最後他爭取了一年的期限,成立了一個專案組。

  他們先後在全國找了很多的專家,包括指紋專家、痕跡專家、足跡專家,都是對現場的研究,但這個案子在現場留下的東西確實太少,最後他們找到了我。

  他們先談了11起扎刀案,然後説,還有兩起碎屍案,不知道是不是一個系列的,專家也眾説紛紜,有認為是的,也有認為不是的。因為扎刀案都是在室外,而碎屍案中有1起是在室內把人殺死碎屍後,拋在了室外,明顯不太一樣。

  13起案件都説完之後,我作出判斷,可以並案。

  因為有一個關鍵的行為是一樣的,就是沒有侵財,不碰被害人的任何物品,碎屍案中被害人的金耳環還在她的耳朵上。這個作案者心理很奇特,他可以兇殘地殺人,卻微妙地認為不能拿人財物,對盜竊是不齒的,這就是人的心理標記。

  一旦並案,就能夠考慮碎屍案被害人下班回家的路線是固定的,範圍立刻鎖定到她沿途會經過的宿舍區的那幾家。

  我給這個作案者分析了7個特徵,年齡應該是40歲左右,無業或者是自由職業者,白天在家,夜間偶爾有單獨居住的條件。這都是他能夠作案的條件。他性格上有強迫行為傾向,古板、固執,他應該有婚姻,有家。他的動機特徵,是針對女性,對女性有仇恨心理。大概就是這些,這就是犯罪心理畫像。

  當時專案組已經把這個地區每一家都走訪摸查過,我讓他們按照這些特徵,把沾邊兒的,哪怕是沾一條邊兒的都列出來。最後警方列出來了20個人。

  其中就有楊某某,他老婆偶爾會上夜班,不回家,他是自由職業,安防盜窗的,白天都在家,他在碎屍案受害人下班回家的路上。

  這20個人我排出來3個重點,楊某某排在第1位。我們大學派了測謊專家去,對這20個人挨個測,測謊團隊在不知道我的分析的情況下,也把楊某某排在了有嫌疑的第一位。

  當地警方就開始對他使用刑偵手段了,截到他的一個電話,根據線索,找到了他藏著的一包東西,很幸運,裏面都是他所有沒扔的刀,有受害人血跡的刀。

  這個案件就是在完全沒有任何證據線索的情況下,用犯罪心理畫像的技術,找出範圍,找到作案者。白銀案很久沒有破,主要就是範圍錯了。

  陽泉案與白銀案相同,都是變態案件,但也有明顯不同,一個是滿足,一個是壓抑。

  我去問楊某某動機是什麼,他説是因為無聊,我又問他,為什麼只扎女的,從來沒有扎過一個男的?他的作案動機讓我感到疑惑,他自己給出的理由也根本不能成立。

  在跟他談過之後,我對他有了一個心理學上的判斷,他對慾望有著極端的壓抑。我把我的判斷告訴他之後,給他舉了個例子,假如他和一群人在一條小船上,漂在海裏,其中有個女的,他憋著尿,即使所有人都轉過去,他也會尿不出來,憋到最後,他的選擇是把這個女的殺了。

  他思考了一天,在墻上寫了一行字:禁欲是魔鬼。

  犯罪者心理上的漏洞,遇到特定刺激的時候,就會突如其來地爆發出來,造成一個讓人無法承受的結果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為什麼會有人做出這樣的犯罪行為呢?他們的動機普通人都無法理解。

  李玫瑾:這個問題非常複雜,不是一兩句話能説清的。主要是生活方式和遺傳,有的是遺傳加環境,有的是因為受到了刺激,每個案件的作案者,具體的原因都是不一樣的。

  犯罪心理學的思維方式,和刑偵手法是不一樣的,作為一種輔助手段,犯罪心理學能夠補充傳統刑偵手段中沒有觸及的部分,犯罪心理學研究的是犯罪者,關鍵詞有三個。

  第一個是人,第二個是行為,第三個是心理要素。人是一個主體,人做出行為,而行為的背後是心理要素。什麼是心理要素呢,比如你覺得你了解一個人,就是説,你通過他平時的行為,認為你了解他的喜好、能力了,這個喜好和能力就是心理要素。

  如果你看到一個人做了一些事,你覺得不像他做的,但就是他做的,你就會奇怪為什麼他會有這樣的行為,這只能説明你了解的只是他的一部分行為,不了解他犯罪的行為。就像白銀案的嫌疑人,很多認識他的人都覺得無法想像。

  白銀案的這個人我沒有見到,所以不能分析。有些案子比較簡單,比如侵財案,比如仇殺,這些都是常態心理的案件,沒有見到也能分析。

  但像白銀案這種案子,屬於變態心理的犯罪案件,非常複雜,有時候甚至看起來是相似的行為,背後的心理要素完全不一樣。

  比如大連的射釘槍殺人案,那個作案者的動機就是侵財,第一個受害者是個女性,被發現的時候衣服被脫得一乾二淨,整個人被放在湖水裏,洗得乾乾淨淨的,但是沒有性侵害跡象。當時警方就問我,這個行為這麼變態到底是什麼意思,我説我也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

  後來我見到這個作案者,問他為什麼這麼做,他説他有一次在廣場的電子大螢幕上看到,現在有個技術叫全方位指紋鑒別,這是個刑偵科技的新發明。所以他當時作案的時候就覺得,不能留下指紋,就把受害者的衣服都帶走了,把她的身體也洗乾淨,這樣就找不到指紋了。

  這種行為,要是不問作案人,根本就不會明白他們為什麼這麼做。

  很多案件,我都是可以分析人,可以分析他的行為,分析心理要素也可以,但具體的動機,除非見到了人,跟他聊過,否則是猜不出來的。

  動機的問題,非常複雜,有些是因為變態心理,有些不是,可能是有什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只有作案者才明白自己為什麼那麼做。普通人根本無法理解,看到這種類型的作案者殺人,就會覺得找不到任何理由。而作案者不是沒有理由,只不過這種理由別人不知道。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作案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的一個人呢?

  李玫瑾:這是我現在經常講的家庭教育問題。現在很多人成長的家庭教育是有缺陷的,我們把人成長的環境比喻成一個系統,這個系統中,包括認知,包括情緒,包括情感發展的不同階段,他的性格、觀念、心理要素,很多的東西,都是這樣形成的。哪一部分要是殘缺,就形成了一個薄弱點。

  這種薄弱並不等於一定會犯罪,但如果有這樣的弱點,一旦遇到相關的刺激,就可能會爆發,會出問題,更容易犯罪。心理的問題複雜在哪呢?有薄弱的地方,不是説必然要犯罪。

  就比如上海復旦大學投毒案的林森浩,他都讀到碩士畢業了,也找了一份工作,卻以這種方式把身邊的同學置於死地,你説他是壞人麼?他也不是那種冷血殘酷的人。説他無知嗎?他都讀到碩士了。馬加爵和藥家鑫也是一樣,他們同樣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壞人。

  這就是心理的要素,犯罪者心理上的漏洞,遇到特定刺激的時候,就會突如其來地爆發出來,造成一個讓人無法承受的結果。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這種心理的薄弱點是怎麼形成的呢?

  李玫瑾:從小就沒教好。有句話叫“這小子大了肯定要進監獄”,當然了,這句話是開玩笑,但是可以用來形容這種情況。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比如從小就被虐待?

  李玫瑾:被虐待的人更容易成為被害者,也可能會成為犯罪者。最終犯罪者的形成,是多種因素綜合的産物。

  留守兒童家庭的孩子犯罪率高,犯罪與貧窮相關嗎?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普通人怎麼避開犯罪者呢?怎麼能讓犯罪行為不發生呢?

  李玫瑾:這就是我剛才提到的教育問題,所謂的“心理撫養”問題,包括性格、情感、觀念三個方面。人的成長過程中,這三個要素是最基本的,如果到位的話,一個人對他人、對社會,基本就不會有太大的威脅。這三個要素,缺一個都會變得危險。都是後天環境導致的,所以我一直在公眾場合強調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我一直在呼籲出臺家庭養育法,父母對孩子不能不管,如果不管就應該付出代價。

  比如性格缺陷、寵溺導致的自私、任性、自我,北京大興殺親案中的李磊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殺害親人的原因體現出他的自私。多數犯罪者都是性格缺陷這個原因,包括白銀案的嫌疑人,根本不管社會的規矩,不在乎別人的感受,肆意妄為。這類犯罪者不是屬於冷酷無情。

  還有觀念問題,是人心理沒有底線,在成長的過程中,家長沒有給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讓孩子明白什麼事情絕對不能做,這就是做人的底線,是父母在孩子幼年就要給他們的東西。

  人生中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做錯事,第一次任性,第一次説謊。第一次就制止了,和後來再制止是完全不一樣的。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缺席,就很危險。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比如留守兒童的家庭?

  李玫瑾:很多農村的孩子是生活中的留守,而有些城市中有錢人家的孩子呢,還是精神上的留守。

  父母對孩子不管不帶,送寄宿學校,交給保姆。這也會導致孩子在情感因素上出現問題,缺乏情感能力,沒有同理心,就更容易犯罪。

  即使是天生冷漠的反社會人格障礙,也不意味著一定會犯罪,很多有輕型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人都成為優秀的研究者,因為他們很聰明、很專注,可以認真做一件事,這就需要在教育的過程中合理引導,讓他們不會啟動做事不擇手段的開關,找到自己的興趣點。比如他想賺錢,不能讓他想到要去犯罪弄錢。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貧窮和犯罪究竟是什麼樣的關係,比如馬加爵、高承勇,他們的貧窮是迫使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嗎?

  李玫瑾:不能那麼説。一個人會不會犯罪,是很多因素碰到一起的結果,有自己心理上薄弱點,有環境的刺激,甚至也有偶然性的因素。

  我為什麼選擇犯罪心理學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您是怎麼開始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的?

  李玫瑾:我1982年1月參加工作,當時的青少年犯罪問題比較嚴重,中央作出了“嚴打”的決定,“嚴打”過程當中,北京當時第一批宣判死刑的大約有30人,這些年輕人並不以為然,甚至有人説“二十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那時候我剛工作,大家討論到這個話題,“這些人為什麼這樣呢?”

  過去我們説,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這些人為什麼犯罪之後,會不以為恥,對死刑也毫無畏懼,當時小組討論時公安局長就説,因為我是大學生,1982年的大學生還很少,恢復高考後的第一屆,他們就抱有很大希望地説,我應該好好研究那些人的犯罪心理。這也是我當時起意的一個原因。

  1985年的時候,我開始在公安大學開這門課,寫自己的教案,當時有在基層工作了5年以上的警察,會來公安大學讀那種兩年的進修班,很多人當時比我歲數都大,我給他們講課,他們都還挺有興趣。

  這些課開了大概有將近十年,這幾年我認為都是一個打基礎、查資料、做教材、講課的累積過程,1992年,我去了基層一年,首先去了預審部門,在派出所,這讓我開始轉變,從書本上到實踐,就感覺自己的很多研究當時還是顯得碎片化,比較零散,需要在實踐中收集更多的經驗。

  當時在青島,我遇到一個案件,是一個海邊的系列姦殺案件,我聽到通報後有了一個大約的判斷,這是個什麼樣的人,大約有多大。我沒有接觸這個案件,只是看到通報後,自己心底默默做出了一些判斷,給嫌疑人做了一個犯罪心理畫像。我的判斷是根據我的知識背景做出的,並沒有具體介入案情。

  當時我認為作案者應該是個年輕人,而且是單獨作案。警方通報時,認為這應該是團夥作案,每次都是對戀人下手,把男的殺死,姦殺女的。我沒有接觸現場,當時的通報是要求當地各個派出所留意嫌疑人,我當時認為這種案件不是團夥,因為它帶有性犯罪的特點。後來過了一個多月,案子破了,嫌疑人的情況跟我判斷的情況非常相似。我這時候突然發現,研究犯罪心理學的知識,是有用的,是有價值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要怎麼增加演繹推理的準確性呢?

  李玫瑾:那就需要大量的基礎研究和實踐經驗了,要看知識掌握的程度,犯罪心理學涉及的知識非常廣泛,從理論到實踐再從實踐回到理論來回滾,就像學醫,需要判斷什麼樣的症狀是什麼病,疾病是怎麼發生的,有什麼樣的徵象,然後根據各種疾病的徵象判斷是什麼病。

  國內做這方面的人不多,因為這個領域涉及的學科太博雜繁複,而且也無法立刻學以致用,不像是計算機,學了就立刻能用了,犯罪心理學需要你演繹推理,需要你大量的基礎知識。而且很多知識,學了以後不知道用在哪,也不知道有什麼用。

  僅僅是心理學方面,就有6門學科需要作為基礎來學習,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生理心理學、神經心理學、變態心理學,然後又涉及心理學史、心理學研究方法,這不是六七本書的問題,是這麼多的學科,差別非常大,比如實驗心理學,完全是物理的東西,需要做一個情境假設,然後去驗證一個行為和一個變數的關係;生理心理學是跟醫學有關的,要研究神經系統。

  這還只是心理學。研究犯罪心理學,就還得去研究犯罪,首先要懂刑法,還有法理、訴訟法,明白證據,否則你分析案子都不知道是分析什麼。然後是研究犯罪學,包括犯罪社會學、犯罪生物學,一系列的學科。最後還涉及刑事偵查學,包括現場、法醫、痕跡、檢驗……

  所以犯罪心理學這個領域,沒有10年就不要想做任何分析,能把基礎知識捋順了就不錯了。光有知識還不夠,還得接觸現場,接觸嫌疑人,這就是為什麼我在教學10年之後,到了基層去,才開始有一點點感覺了,才能帶著實踐的疑問去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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