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冒充少將行騙六千余萬 涉嫌偽造武裝部隊印章
(原標題:浙江一男子冒充少將行騙六千余萬元,還涉嫌偽造武裝部隊印章)
9月22日9時許,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海、梁某雪涉嫌詐騙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告人楊某海涉嫌偽造武裝部隊印章罪一案。不過,由於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楊某海拒絕黃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辯護人為其辯護,被告人梁某雪希望變更指派辯護人而作延期審理。當天上午,作為該案的辯護人之一的安徽昌法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學平告訴記者,庭審準備階段拒絕辯護及提出變更辯護人請求的,“可以説罕見。這在黃山市司法史上還是第一次。”
現年44歲的被告人楊某海早有前科,初中文化。他生在浙江泰順縣,住在北京市豐台區。1990年,楊某海因犯搶劫罪,被浙江泰順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1998年,因犯運輸假幣罪,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詐騙罪等罪行,在北京市落網,去年4月4日被屯溪區警方依法刑拘。而現年32歲的被告人梁某雪係安徽省宿松縣人,初中文化,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在安徽合肥市落網,去年4月13日,被屯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了解,冒充中央八辦主任、虛構少將等身份的被告人楊某海,平時帶著所謂中校軍銜的警衛員兼司機的梁某雪。在浙江慈溪,楊某海不僅自稱可以幫助他人將500畝工業用地改變為商業用地,在安徽黃山市還謊稱能搞到國家某領導人的親筆題字,就此在社會上實施詐騙,甚至涉嫌偽造武裝部隊印章。其中,楊某海冒充軍人身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單獨或夥同被告人梁某雪涉嫌騙取他人人民幣6240萬元許。而梁某雪冒充軍人身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同樣採取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夥同楊某海涉嫌騙取他人人民幣6040萬元許。案發後,京皖兩地警方高度重視,全力以赴展開案件偵破工作。“這個案子是公安部督辦,京皖兩地公安機關聯手偵辦的。”律師何學平告訴記者,2015年8月9日,該案從屯溪區人民檢察院轉至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經兩次補充偵查,並經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期間,我是受黃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擔任被告人楊某海的辯護人,沒想到他在法庭上説這個案子太複雜,只有他自己清楚,所以拒絕辯護。這種理由還是頭一次聽説。”安徽道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汪周陽説道。
不過,對於何學平律師來説,他覺得接受該案並不輕鬆,“從今年4月份起,我和本所實習律師陳毅君擔任梁某雪的一審辯護人,從複印卷宗起步,幾度梳理這起錯綜複雜的案子,幾次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可是,當事人戒心較重,跟我們沒全部説清案情。”何學平律師告訴記者,會見期間,他們對當事人梁某雪是作無罪辯護的,當時梁某雪並未告知要更換辯護人一事,“當然,更換也好,拒絕也罷,這是他們的權利。”何學平律師説,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54條第1、4款規定,若被告人屬於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第一次當庭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的,合議庭應當准許,並讓其另行委託辯護人或為其另行指派辯護人。重新開庭後,被告人再次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的,才不予准許。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原題為《假少將冒充中央八辦主任騙錢,當庭提拒絕及變更辯護人延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