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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雙流機場X射線安檢儀

2016-09-30 09:53:00|來源:京華時報|編輯:王瑞芳

  安檢的目的是什麼?保障航空安全、旅客安全。同樣,安檢過程也要保障旅客安全。使用有安全風險的安檢儀器,難免有只考慮機場利益、罔顧旅客安全之嫌。

  最近,《如何評價雙流機場等地採用X射線投射人體的“弱光子人體安檢儀”》一文,在朋友圈廣為流傳。文章稱,成都雙流機場人體安檢儀有X射線輻射,或影響健康。機場工作人員表示,每次安檢可能接受的輻射劑量“相當於乘坐飛機在高空飛行三分鐘”。

  看來,在這款“弱光子人體安檢儀”有沒有X射線的問題上,各方已無分歧,爭議焦點在於X射線的輻射量是否危害旅客健康。機場及安檢設備生産商態度明確,前者説相當於“高空飛行三分鐘”,後者説“比國際最嚴苛的美國標準還要低”;專家看法則是,射線本身帶有的高強能量可導致放射性灼傷,還可能導致基因突變。對孕婦這一特殊人群,射線可能致胎兒畸形。哪怕每次劑量不高,也有一個累積效應。在兩種意見之間,公眾會相信誰,不言而喻。

  撇開有害與否的爭議,雙流機場的做法本身也值得拷問。第一,旅客知情權是否充分保障?因為射線有害,國家規定了所有帶輻射設備都需要有警示標誌,提醒孕婦回避。雙流機場雖在機場大門口有提醒,但在安檢口附近並沒有醒目提示,還任由生産廠家將機器改稱“弱光子人體安檢儀”以蒙蔽公眾。

  第二,旅客選擇權是否充分保障?哪怕安檢儀的X射線輻射非常小,對孕婦、嬰兒等特殊人群也可能構成潛在傷害,更別説有的旅客還不願意接受X射線照射。對此,機場應該讓旅客知情,充分尊重他們的選擇,甚至應該禁止孕婦通過有X射線輻射的安檢儀,而不是由她們自行申請走人工通道。

  第三,事前論證功課是否做足?醫學使用X射線,兩害相權取其輕,那是無可奈何的事,機場安檢顯然不是非用不可。公共安全要採取傷害最小原則,對輻射能避免就要儘量避免。如此大規模地對旅客使用,應該審慎行事,事前做足論證功夫。

  第四,雙流機場使用爭議這麼大的人體安檢儀,是否經過了民航局公安局的批准,有沒有《使用合格證》?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安檢部門使用的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經由民航局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檢測。經檢測合格後,頒發《使用合格證》方可使用。雙流機場的做法是否合規,報道沒有給出答案。倘若未經授權,雙流機場就無權使用這種安檢儀器。

  安檢的目的是什麼?保障航空安全、旅客安全。同樣,安檢過程也要保障旅客安全。使用有安全風險的安檢儀器,難免有只考慮機場利益、罔顧旅客安全之嫌。期待雙流機場,就上述問題給出清晰解答。(連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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