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網約車新規擬規定:具本市戶籍或持有效居住證
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消息,8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佈《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明確,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辦法》(徵求意見稿)表示,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二)持有有效的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且至申請時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三)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四)無暴力犯罪記錄;
(五)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合格;
(六)申請之日前3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的記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