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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要求對“野長城被抹平”事件責任人問責

2016-10-10 16:05:53|來源:中新網|編輯:谷士欣

  中新網10月10日電 針對社會熱議遼寧省綏中縣“野長城被抹平”一事,國家文物局日前發佈《關於綏中錐子山長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搶險加固工程處理工作的函》,要求遼寧省文物局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進行調查,依法問責、嚴肅處理;針對影響長城歷史面貌的問題,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提出並制定整改措施;調查、處理情況及整改方案10月31日前進行報告。

  針對遼寧省綏中縣“野長城被抹平”一事,國家文物局派出調查組赴現場調查,發現遼寧省綏中縣錐子山長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于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實施搶險工程時,對約780米歸安後的石砌長城墻體頂面使用“三合土鋪平夯實”(即“抹平”)措施,存在專項設計不完備、洽商過程不規範、記錄不完整、且未按照《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報備。此措施對錐子山長城大毛山段自然、古樸的歷史面貌造成了嚴重影響,並産生惡劣的社會影響。

  對此,國家文物局對遼寧省文物局提出以下幾點要求:一是要求遼寧省文物局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程管理和施工品質,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增強責任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嚴格執行文物保護工程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樹立正確的文物保護理念,切實保證文物保護工程品質和文物安全。

  二是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等的有關規定,對“野長城被抹平”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進行調查,依法問責、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三是根據《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和《長城保護維修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按照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原則,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全面查找“遼寧綏中錐子山長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搶險工程”存在的工程管理、施工品質、項目管理等方面問題,並認真加以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尤其是針對A、B、C標段影響長城歷史面貌的問題,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提出並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措施須報我局同意後方可實施。在整改落實工作到位後,你局應按照《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重新組織工程初驗,初驗合格後須報我局。

  此外,國家文物局還要求遼寧省文物局認真嚴肅地反思錐子山長城大毛山段文物保護工程所存在的工程監管、竣工初驗等問題,認真負起責任,抓好整改落實,調查、處理情況及整改方案請於10月31日前向國家文物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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