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強調“債轉股”政府不兜底、不強制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陳雨):中國國務院10號公佈了《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決定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降低企業杠桿率,通俗地説就是降低企業負債率,使其在經濟轉型過程中能儘量輕裝上陣。
國務院公佈的這份文件中,提出了去杠桿的七種主要途徑,其中最受人關注的就是企業債權轉股權。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連維良當天強調,在債轉股過程中政府不兜底、不強制,“僵屍企業”等四類企業嚴禁實施債轉股。
根據國務院公佈的相關意見,中國將通過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企業存量資産、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産、積極發展股權融資等七個途徑,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
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道德風險是債轉股過程中需著力防範的首要風險。為避免成為債權人的“免費午餐”,債轉股由各相關市場主體自主決策,風險自擔,收益自享。連維良説:“不兜底,債轉股由各相關市場主體自主決策,風險自擔,收益自享,如果形成損失,該誰負責誰負責,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這一點非常重要,就是説,政府不提供免費的午餐。不強制,政府不強制企業,不強制銀行,不強制實施機構,不強制某一個特定的債權必須實施債轉股。具體是不是要債轉股,就是要市場主體自己説了算,特別是要經得債權人的同意,從這個意義上説,債權人和投資者也不提供免費午餐,在制度設計上保證這一點。”
連維良強調,要貫徹股權先於債權吸收損失的原則,如果債轉股過程中確認有資産損失,相應代價“必須由原股東先擔責”。
我國曾于上世紀90年代實施過政策性債轉股。對此,連維良指出,與之前完全不同,本次債轉股的最大特點是市場化、法治化,市場化債轉股對象企業由各相關市場主體依據國家政策導向自主協商確定,並非政府直接選定企業。同時,為有效防範道德風險,不影響市場出清,國務院公佈的《意見》明確債轉股對象企業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後者涵蓋“僵屍企業”等四類企業嚴禁實施債轉股。連維良説:“嚴禁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扭虧無望的‘僵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係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産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參與債轉股。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因行業週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於産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係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
同時,“債轉股”和企業降杠桿也將得到財稅政策的支持,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當天表示:“比如在企業重組方面,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在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的稅收方面都有相應的減免優惠。”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稱,為積極穩妥降低杠桿率,貨幣政策也應該做到鬆緊適度:“如果過度寬鬆,會造成全社會的債務規模在高位繼續攀升,降杠桿很難實現。如果過緊又可能使經濟增長滑出合理區間,同樣不利於降杠桿。在降杠桿過程中,存量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可能會相應減少。如果把債務清理、債轉股部分還原考慮,貨幣供應量增速、信貸增速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可以保持基本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