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戶申領補助請幹部吃飯 花掉攢了3個月的600元
説起3年前為申請補助請鄉、村幹部吃飯的事,鐘廣福落淚了。
鐘廣福家的窗戶上沒有玻璃,釘著木板。
9月20日,資陽市安岳縣白塔寺鄉增花村一位村民撥打華西都市報“監督進行時”熱線02896111,反映村民到村裏辦事,村幹部均會暗示請吃飯或者送紅包。該村一位小組長直言,辦事請村上、鄉上“領導”吃飯已成為該村的“風俗”。
村裏63歲的孤寡老人鐘廣福,為了申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補助,花了600多元請村、鄉幹部吃飯、買煙。這些錢,是這位老人靠編背篼好幾個月才積攢下來的。
對此,村支書楊秀光給出的説法是:“不去吃對不起人家。”
老人落淚
請鄉村幹部等11人吃飯 花掉3個月收入600多元
9月21日,白塔寺鄉增花村8組,多位村民聚在鐘廣福家議論紛紛。最近幾年,他們都曾為了辦事,不得不請村幹部吃飯。對於鐘廣福老人被迫請吃飯的經歷,村民們很是氣憤。因為這個獨居老人一直無人照顧,平時靠編竹背簍賣和在建築工地當小工為生,收入很少。而為了申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補助,就花掉了老人600多元,相當於他3個月編背簍賣的收入。
雖然已經過去3年,但鐘廣福老人説起請吃飯這件事,還是落下淚來:“請吃了飯,一年半後才辦下來。”鐘廣福膝下無子女,老伴已去世多年,一直是村裏的五保戶。接受採訪時,他仍心有餘悸:“楊秀光當了30年村支書,怕他報復我。”
抹去眼淚,鐘廣福回憶起了3年前那次經歷。2013年,他申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補助,村裏的小組長讓他去填表,當時鄉民政辦副主任許大富和村支書楊秀光都在場。“楊秀光説這個事要請頓飯,説我的錢多,辦下來一個月有400多元,吃頓飯是意思意思。”
填表結束已是中午,“他們幾個提上包包,説要去白塔寺鄉上吃飯,喊我一起。”鐘廣福説,鄉上來的鄒繼德開車,將他們拉到了白塔寺鄉政府對面的餐館二樓就餐,許大富點了菜。當時為了辦事而請鄉、村幹部的,還有增花村6組組長莫英祥。
莫英祥證實,當天為了幫弟弟辦事,他確實與鐘廣福一起請了鄉、村幹部吃飯,吃飯時點了白酒,還買了煙。
當時鐘廣福清點了一下人數,來吃飯的鄉、村幹部等共有11人。菜剛端上桌,就有人叫買煙,鐘廣福和莫英祥準備去買紅塔山煙,可對方説至少要買20多元一包的玉溪煙,於是鐘、莫兩人只得下樓去買了12包煙。“吃完飯,他們讓我們去把賬結了。”鐘廣福説,當時他掏了600多元錢,交給莫英祥一起買單,身上只留了50元。
隨後,鄒繼德開車送鐘廣福回到8組路口,鐘下車時又被索要50元車費。“那50塊是我身上最後的錢,我只好給了他,其實往返總共才8公里。”鐘廣福説,至今他仍對那天的事記得很清楚,因為請吃飯的錢,是他編了幾個月背簍,到集市上賣掉才攢下來的,“一個背簍30塊錢,一年我最多才賣得掉80個,也就2000多塊錢。請吃飯的600多塊錢相當於我3個月的收入,被他們一頓飯就吃完了啊。”
村民遭遇
為給二孩交罰款上戶口 花700元請村幹部吃兩頓
增花村村民李華長年在廣東務工,很少回老家。2015年12月,他的第二個孩子在廣東出生,出院時,醫院拒絕開具相關醫學證明。“説我是二孩,當時屬於超生,要回老家交了罰款才能開證明。”李華説。
2016年2月,春節後,李華回到安岳縣白塔寺鄉增花村,“準備去找村支書楊秀光時,家裏人説,可能要請村幹部吃飯才行。”李華説,多位村民也這樣告訴他,他只得拿起電話,先跟楊秀光等人約定吃飯時間和地點。
“先請村支書、村主任、小組長一起吃了飯,才交罰款。”李華説,他的第一個孩子出生後,因為沒有請村幹部吃飯,上戶口被推三阻四,最終孩子戶口上在了外婆家,“這次怕楊秀光再為難我。”
“找村幹部辦一次事,就要請一次飯,這是規矩。”李華説,隨後為第二個孩子上戶口時,他又將村幹部楊秀光、李玉彬、李強等請到村上一個小飯店吃飯,戶口很順利就上了。
李華算了一下,每次請村幹部吃飯開銷超過300元,兩次就將近700元。“在農村辦事,很多時候要經過村幹部之手,有錢請吃飯就好辦事,沒錢請就難辦。”李華説。
群眾反映
“辦事就要請幹部吃飯 我們村風俗就是這樣”
9月21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增花村採訪時,七八位村民均稱,要反映楊秀光等村幹部要求請吃的事情。
村民們説,其他人辦事被迫請吃飯,大家忍忍就過去了。但鐘廣福是個孤寡老人,本就沒錢,他請的這頓飯村裏人都知道,對此也最氣憤。而在村子裏,“辦事需要請村幹部吃飯已成風。”
“辦事就要請幹部吃飯,在我們村就是這樣的風俗。”和鐘廣福一起請鄉、村幹部吃飯的莫英祥説。
增花村6組村民羅蘭國説,2014年家裏建房批地基時,他請村支書楊秀光、村主任李玉彬等人吃飯後才辦下來,“生二孩上戶,也是請吃了飯才行。”
村民周正全説,在增花村辦事確實要請村幹部吃飯,“我家危房改建,楊秀光讓我趕緊修,修了有1萬元補助。”周正全説,現在房子早已修好,但是他並沒有拿到這筆補助,“因為我窮,沒有錢請村幹部吃飯。”
村支書回應
不吃對不起人家 否認“辦事必須請吃飯”
針對多位村民反映的“辦事必須請村幹部吃飯”,楊秀光起先並未直接回應,而是稱自己曾在村民會議上説,村幹部對鄉政府的部門更熟悉,可以幫村民辦理一些事項,“我告訴村民,我們去辦比他們自己辦要少走很多彎路。”
“農村嘛,不去吃覺得對不起人家,去吃了又違規。”在記者的追問下,楊秀光表示,他去參加村民的飯局是出於無奈。但他否認了增花村村民辦事必須請村幹部吃飯的説法。對部分村民所説的“請吃事件”,楊秀光均稱自己沒有參與。不過,隨後增花村村主任李玉彬卻證實,他和楊秀光等村幹部均有參與。
9月21日,針對五保戶鐘廣福請吃飯一事,楊秀光解釋稱,當時主要辦理人員是鄉上幹部,請吃飯也主要是請鄉上幹部。“當時吃飯我是參與了的,還有鄉政府幹部許大富,另外還有村上的6位證明人,他們要辦的手續,每個人必須要有3位證明人。”
白塔寺鄉鄉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的鄉民政辦副主任許大富已經退居“二線”,現在是民政辦普通工作人員,因身體有恙,已經很少來上班了。對於吃飯的這件事,許大富在電話裏予以了否認。
華西都市報記者田雪皎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