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六中全會:使政治規矩完善和運轉起來
沈夏珠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
中國共産黨是一個擁有8875.8萬黨員(截至2015年底)的超大型政黨,其成員總數超過德國等歐洲大國人口。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要領導和治理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超大規模國家,黨首先必須嚴格淬煉、鍛造自身,以全面從嚴治黨來保障和推動高效治國。從這個意義上講,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嚴格黨內監督,提高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確保黨的純潔性、先進性、革命性,不僅關及黨自身的生死存亡,也關及民族偉業的興衰成敗。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十分重視黨的建設,在按照五位一體總佈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過程中,始終將全面從嚴治黨作為戰略之魂、軍帳之帥。通過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效抑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黨風、政風、軍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為之一新;堅持鐵腕反腐,以極大的政治決心和政治勇氣嚴懲貪污腐化分子,達到了齊黨心、穩軍心、得民心的巨大政治效果。通過強調“四個意識”、倡導“三嚴三實”、推動“兩學一做”,加強了黨的團結統一、提高了黨員的黨性修養、強化了黨內學習教育、嚴肅了黨內政治生活、凈化了黨內政治生態。
誠然,在我們為十八大以來黨的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歡欣鼓舞的同時,必須冷靜思考一個更加根本、更加長遠的問題:中國共産黨如何建構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體系,從而確保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持續、有效推進?鋻於黨的建設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法治國家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這就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進程中,不斷改革和完善黨內法規體系,不斷將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做法、措施、經驗進行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不斷提高黨的建設的制度化水準。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十分重視黨內制度建設。
從制定“中央八項規定”,到修訂《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到出臺《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在短短4年內,中央創設或修訂的黨內法規超過50部,佔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三分之一多。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是黨內政治生活的總規矩,基此創設的全部中央黨內法規與黨章一道構成了黨的制度體系,它們和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作風、優良傳統、優良方法共同構成了黨的政治規矩,全體黨員務須嚴格遵循。
不可否認,改革開放以來,受市場經濟以及形形色色西方價值觀念的影響,部分黨員同志的理想信念變得淡薄、黨性觀念變得淡漠,“黨內政治生活不經常、不認真、不嚴肅的問題比較普遍。一是庸俗化。不講黨性講關係、不講原則講圓滑、不講正氣講‘和氣’,把批評和自我批評變成‘表揚和自我表揚’。二是隨意化。一些黨組織不按章辦事,黨內政治生活不及時、不堅持、不規範,黨內情況不通報不反映,黨內政治生活説起來重要、忙起來不要。三是平淡化。開會時看‘出勤’而不講效果,討論時也發言而不管品質,習慣念報紙、讀文件,照本宣科走過場,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習近平總書記嚴正指出:“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習近平總書記的“七個有之”高度概括了黨內政治生活存在的問題。
十八屆六中全會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這一重大歷史課題,為全黨制定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必將進一步完善黨的政治規矩。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對於每一名黨員來説,既是行動指南,也是行動鐵律,是任何一名黨員參與黨內政治生活不可逾越的政治紅線;黨內監督條例,既是黨內法規之一,也是監督黨內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法規,是連接黨內法規和黨內政治生活、政治實踐的制度紐帶。因此,制定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修訂黨內監督條例,不僅會進一步完善黨內政治規矩,而且必將使得各項政治規矩有效地運轉起來。
總之,十八屆六中全會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創製成果,必將對建構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體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持續有效推進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從而將黨的建設的科學化水準推向新的高度,進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鍛造堅強的領導核心、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