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移車算醉酒駕駛 醉駕1米和1萬米沒有本質區別
原標題:男子喝酒後移車十幾米也算醉駕
10月25日晚,盛墊交警中隊在邱隘鎮人民路與青年路口設卡整治酒駕違法行為時,將剛停好車的醉駕司機張某攔下。
當晚11時許,執勤民警發現一台白色小車由青年路旁的聖教堂門口駛向路對面,車內的音樂聲開得很大,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只見這輛車開了十幾米,就停了下來。隨後,駕駛員打開車門,若無其事地走了。
看到這一幕,交警感覺中間有“貓膩”,趕緊追了上去。果然,在駕駛員身上,民警聞到了一股很濃的酒味。酒精呼吸測試結果顯示,駕駛員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39㎎/100ml,屬於醉酒駕駛。
駕駛員張某告訴交警,當晚,他在邱隘鎮回龍村堂弟家裏和朋友一起聚餐。席間經不住朋友的一再勸説,就喝了五六瓶啤酒。飯後,張某就讓一起吃飯的朋友幫他開車回家。
過了20分鐘左右,張某擔心朋友停車的地點第二天一早可能會堵住人家的車子。於是,他又跳上車,想給車換個位置。“我想雖然自己喝過酒了,但是將車移動十幾米,不會那麼巧遇到交警夜查,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抓到了。”張某説。
對此,盛墊交警中隊何警官表示:“雖然十幾米不過是幾步的路程,表面上看起來,交警判他醉駕似乎有些冤枉他。實際上,這是情理之中的事。發生交通事故不過是瞬間的事,醉駕一米和一萬米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交警處理的,就是這種行為。”
目前,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記者 朱依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