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 ——從六中全會公報看習近平的治黨思路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李學仁 攝
10月27日,十八屆六中全會全會公報發表,對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營造風清氣正的黨內政治生態提出了全面要求並作出了明確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對於全面從嚴治黨有一系列重要論述。
六中全會公報和審議通過的兩部黨內法規,彰顯了習近平一以貫之的治黨思路。
“把嚴的要求貫徹全過程”
六中全會公報開宗明義地指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並進一步指出,“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正是十八大以來習近平一直著力要求和強調的。
在建黨95週年紀念大會講話中,習近平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內突出問題得不到解決,那我們黨遲早會失去執政資格,不可避免被歷史淘汰。管黨治黨,必須嚴字當頭,把嚴的要求貫徹全過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一個“嚴”字,彰顯出習近平的治黨決心。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這是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等在主席臺上。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四個著力”開創新局面
習近平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要求:“全黨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著力解決黨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六中全會將這段話寫進了公報,並提出了“四個著力”的要求:“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著力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著力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首重思想建黨
公報説:“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
一句話,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首重思想建黨。
六中全會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群眾路線。公報中有12個“全會提出”,第一個就是必須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務。要求“全黨同志必須把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産主義的信念作為畢生追求,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條“路線”、四個“自信”,圍繞的是“思想建黨”這一核心內容。在十八大以來的多次講話中,習近平對此有過詳細的論述。
“每一個共産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自覺用黨章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理想信念是共産黨人的精神之‘鈣’”;“要固本培元,把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四個自信”,習近平更是反復強調……
習近平的系列論述,與六中全會公報的內容相輔相成。
制度治黨,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嚴起來
六中全會公報提出,紀律嚴明是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的重要保障,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必須嚴明黨的紀律,把紀律挺在前面,用鐵的紀律從嚴治黨。
關於嚴明紀律,習近平曾不厭其煩地一再強調:
要立規明矩,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嚴起來,使各項紀律規矩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防止出現“破窗效應”。
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開展紀律教育,狠抓執紀監督,養成紀律自覺,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
把紀律挺在前面,發現問題就要提提領子、扯扯袖子,使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對問題嚴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鐘,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紀律處分的紀律處分。
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新的歷史條件,以問題為導向,對黨內政治生活重大問題作出的系統化、具體化明確規定。
群眾路線、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選人用人……全會公報所強調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在習近平關於思想建黨、制度建黨的指示中找到相應的論述。
強化監督,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
制度的籠子扎得緊不緊,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監督嚴不嚴。
在今年8月舉行的黨外人士座談會上,習近平指出,黨內監督既是中國共産黨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重要保障。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強化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
基於此,黨中央對建立健全黨內監督體系、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等,作出了明確的制度安排。
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為權力“籠子”加固並挂上了一把大“鎖”。
對於監督的重視,是習近平治黨思路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他曾明確指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管”和“治”都包含監督。
對於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習近平在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有過系統的論述。
習近平指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式、方式的制度化、程式化。要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以上率下,抓牢“關鍵少數”這個關鍵
黨內監督,誰是重點對象?
六中全會明確指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像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
對於各級領導班子一把手這些“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習近平一貫尤為重視。
2015年2月,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明確強調,“各級領導幹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進一步指出:“要以上率下,從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會做起,從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做起,從高級幹部做起,對黨絕對忠誠,模範遵守黨章,嚴格按黨的制度和規矩辦事,夙興夜寐為黨和人民工作,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都不破壞黨的制度和規矩。”
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兩部黨內法規,進一步紮緊了制度籠子,標誌著一個“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正在與時俱進地健全、完善。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制度治黨的兩翼;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則是習近平治黨思路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六中全會公報完整地體現了這一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