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民法總則草案二審稿增加個人信息保護規定

2016-10-31 16:28:57|來源:中新網|編輯:谷士欣

  中新社北京10月31日電 (記者 梁曉輝 馬海燕)中國民法總則(草案)3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二審稿增加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出售個人信息。

  鋻於一段時間來,非法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氾濫,社會危害嚴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個人信息權利是公民在現代信息社會享有的重要權利,明確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對於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擾,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具有現實意義,遂增加上述規定。

  草案同時就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訴訟時效起算規則增加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此前,受社會傳統觀念影響,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往往不願、不敢公開尋求法律保護。受害人成年之後自己尋求法律救濟,卻往往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增加此規定可以更好保護受性侵害未成年人利益。

  在監護方面,草案進一步明確了遺囑監護、監護人範圍、監護人資格恢復等方面的規定。草案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通過遺囑指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其父、母指定的監護人不一致的,應當尊重被監護人意願,根據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確定。同時,草案將“其他近親屬”納入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範圍。關於監護人資格的恢復,草案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確有悔改情形的,經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意願的前提下,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指定的新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監護關係同時終止。

  在法人制度方面,草案增加規定:因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産或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法人將終止;法人的出資人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法人的出資人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草案同時增加了社會服務機構這類法人形式。

  草案同時明確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地位,增加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備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草案還作了其他修改。(完)

  (原標題:民法總則草案二審 不得非法提供、公開、出售個人信息)

標簽: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