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網站對傳播內容擔責不容質疑

2016-01-10 19:40:24|來源:中青在線|編輯:杜軍帥

  原標題:青平:網站對傳播內容擔責不容質疑

  1月10日下午,網信辦發言人姜軍就互聯網公司應對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堅決支持對“快播”涉黃案進行依法查處,所有利用網絡技術開展服務的網站,都應對其傳播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中國互聯網發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則。(1月10日 中國網信網)

  1994年4月中國全功能接入互聯網,20年以來,中國互聯網發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7月,中國網民數量達6.68億,網民規模全球第一,網站總數達413.7萬餘個,域名總數超過2230萬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改變了人民的生産生活方式,但同時互聯網因其有著“一點接入、全網共享”的“雙刃劍”特點,也讓淫穢、色情、誹謗、賭博、敲詐、詐騙等一系列違法犯罪問題有了新舞臺,並日益成為虛擬網絡空間裏的“毒瘤”,破壞著網絡安全,危害著青少年健康成長,侵蝕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針對網絡安全與構建網絡清朗環境,2014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習近平即強調“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要抓緊制定立法規劃,完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治理網絡空間,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主旨演講中,習近平主席強調,“各國應該共同努力,防範和反對利用網絡空間進行的恐怖、淫穢、販毒、洗錢、賭博等犯罪活動。”

  維護人民合法權益,構建網絡清朗環境離不開網絡運營商、網民、網絡經營者三大主體。針對網絡運營商管理,2014年國家相關部門即發佈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八個法律法規。針對6億多網民,則先後發佈了《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七條底線”、“微信十條”、“帳號十條”等一系列法規協議。去年1月,國家網信辦還聯合四部委啟動“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共關閉違法違規網站近300家,關閉違規賬號超115萬個,清理刪除相關違法和不良信息900余萬條,清理相關網頁連結300余萬條,約談了136家網站,舉辦培訓班1100余次,參訓人員達3萬人次。從中不難發現,構建網絡清朗環境,承上啟下的互聯網企業是重點和關鍵。以法規為約束,以責任為引領,以追責為手段,方能讓互聯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維護並傳遞更多社會正能量。

  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對“快播”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多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審理,對於“快播”傳播淫穢物品責任,幾名企業高官均偷換概念將所有責任推給了億萬網民和相關網絡監管部門。不過,會説的不如會聽的,相關法律早已明確了互聯網企業責任,豈是你巧嘴詭辯所能掩蓋的?

  對於網絡傳播淫穢物品法律責任,除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外,《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也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九類違法有害信息責任做出了法律規定。《網絡安全法》第九條也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宣揚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傳播淫穢色情信息、侮辱誹謗他人、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知識産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2014年10月,最高法還發佈了《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兩項法律明確了互聯網企業在保護個人信息和轉發、發佈信息中的企業責任。

  互聯網雖然是虛擬的,但虛擬網絡世界絕非“法外之地”。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依法治國《決定》也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包括“依法治網”。不論是普通網民、網絡大V都需尊法上網,所有互聯網企業更應該誠信為本,守法經營,在為社會傳遞更多網絡正能量的同時,擦亮企業名片,砥礪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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