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約40年的供暖“時間表”能否提前?
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 題:執行約40年的供暖“時間表”能否提前?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10月底以來,北方大部分地區氣溫驟降,公眾希望提前供暖的呼籲升溫。“新華視點”記者採訪發現,集中供暖時間標準的制定在當初有特定歷史背景,並已沿用約40年。隨著氣候條件和百姓生活條件的變化,“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的規定是否需要變一變?
中國城鎮供熱協會副理事長鄭立均表示,由於涉及面非常大,大範圍實行提前供暖,需要對百姓訴求、政府管理、企業運營和環境保護進行統籌考量。
“難道連續4天低溫就只能挨凍?”
自10月底開始,北京最低溫度連續低於零下,11月1日淩晨更是低至零下4攝氏度。不少市民感慨,冬天比暖氣來得早多了。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朱莉説,她晚上在辦公室加班時必須“裹成熊”。
採訪中,多位市民提出,這兩年天氣忽冷忽熱變化很大,往往是氣溫驟降後忽然有一個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於是也就沒有達到“連續5天”的標準。從實際情況看,沒有暖氣的11月初很可能比供暖中的3月初還要冷,所以硬性劃定供暖時間段值得商榷。
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法定供暖期為11月15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供熱辦等部門本週四將第二次召開氣象會商,對7日前後出現的一股冷空氣進行研判,如果在15日之前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
“但是,根據目前的預測,這期間出現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的情況比較小。”北京供熱辦一位負責人説。事實上,10月28日北京已經進行了一次天氣會商,但因沒有達到硬標準未能提前供暖。
北京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説,目前1300多家供暖單位已具備供暖條件,但是否啟動提前供暖還要進行部門會商。北京2010年開始實施天氣會商機制,參照“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的標準,僅在2012年決策由於出現極端天氣而提前供暖。
“現在極端天氣多,北方往往10月底就很冷。冷不冷應根據老百姓的真實感受。為什麼必須是5天?難道連續4天低溫就只能挨凍?”朱莉説。
北方其他地區也有類似情況。銀川市供熱條例規定,採暖期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但10月26日寧夏多地突降大雪,氣溫驟降。寧夏大學南校區多位學生稱,這麼冷的天氣卻沒有提前供暖,同學們縮在教室裏瑟瑟發抖,根本沒法安心上課。
銀川市供熱物業管理辦公室統計數據顯示,26日氣溫驟降後,該市已有20家供熱面積達1000多萬平方米的企業于27日正式供熱,但記者了解到,銀川供熱總面積達6900萬平方米,也就是説只有七分之一的面積實現了提前供暖。
瀋陽市沈河熱力公司生産總經理石平説,集中供暖達到溫度穩定往往時間比較長,提前一些時間有助於提高供暖品質。以瀋陽為例,這些年一直倡導根據溫度提前供暖,同時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在提前供暖期間,一些大型企業對暴露出的不足及時改正,提高了正式供暖的服務品質,用戶投訴率明顯下降。
集中供暖部分從福利轉為自費,多地已嘗試提前供暖
北京工業大學建築工程學院教授陳超説,北方集中供暖體系形成于建國初期,從供暖方式到理念基本都參照了“蘇聯模式”,包括規定連續5日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即可供熱。再加上根據北方各地當時的天氣情況,逐漸固定下來了供暖週期。基本供暖架構形成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了。
鄭立均説,現行供暖標準沿用了好幾十年,而現在的生活條件、人口體質包括天氣狀況,與當年相比都已經有了巨大變化,所以應該因時而變,讓供暖時間不再固化。
“以前老百姓更多追求溫飽,現在則要更加舒適,對供熱時間和室溫有了更高要求,提前供暖的要求能夠理解。”鄭立均還強調,當初的集中供暖屬於福利性質,現在逐步過渡到自費使用,所以服務應該更加靈活和市場化。
事實上,北方各省市近年來都陸續嘗試提前供暖。今年已有吉林、寧夏、遼寧、甘肅、陜西等地在局部區域實施了提前供暖。負責寧夏石嘴山市大部分城區供暖的星翰熱力公司黨總支書記許挺進説,一週前突然降溫那一天,市政府下通知要求當天18點必須全部供暖,公司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任務。
按照規定,瀋陽11月1日起才正式供暖,但一些小區提前6天就陸續開通暖氣。鐵西區居民金英感慨道:“這幾年都是十月下旬就開始冷了,如果沒有暖氣,實在太難熬了。供暖公司能夠提前供熱,老百姓非常歡迎。”
節能、成本、公開決策三大問題需重點關注
多位業內人士提出,氣溫驟降時,提前供暖無疑順應民意。供暖除了應加大時間“彈性”外,還應有“剛性”的制度保障。實行提前供暖,主要有三個問題需重點關注。
一是節能問題。多位專家表示,供暖與環保節能要平衡考慮,大規模集中供熱很難快速根據氣溫變化進行反應,動蕩的氣溫下會造成能源浪費。陳超提出,北京是採取大範圍集中供暖的城市,一旦溫度較低決定全面開啟鍋爐,整個管網熱起來需要一段時間。但很有可能這段時間內氣溫又回升,不過此時供暖已無法停止。
陳超説,百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要權衡提前供暖與節能的關係。例如,北京一些遠郊區的氣溫比城區低不少,這些地方可以適當提前供暖,而從全市層面則需要謹慎推進。
二是要關注成本提高的問題。“目前,提前供暖並不向用戶收取費用,每提前一天,我們公司就要支付50多萬元的運營成本。”許挺進告訴記者。
多位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在全國很多地方,集中供暖還是半福利性質,需要政府劃撥財政補貼運營企業。如果再進行提前供暖,意味著一些地方政府要投入更多的補貼。
寧夏住建廳城建處調研員王全超説,根據各地制定的供暖條例,法定供暖期外的提前供暖,應由各地人民政府做出決定。除了天氣因素,政府肯定還會有財力方面的考慮,因為如果決定提前供暖,就需要政府向企業提供補貼。
不過補貼總是暫時的,最終,如果長期執行提前供暖,應該還將由用戶來支付費用。“大家都願意提前供暖,但到了交錢時候,意見很可能就不統一。”一位業內人士説。
三是決策過程應加入更多民意。有業內人士提出,越是社會關注度高的民生問題,越需要公開、提前徵詢民意。以北京的供暖會商制度為例,目前是供熱主管部門同發改委、財政局與氣象局進行會商,對天氣形勢進行研判,其實也可以考慮加入群眾代表,或者提前進行社會調查。
“不管在多大範圍內啟動提前供暖,但至少打破固化的供暖時間表已是共識。”一位供暖企業負責人説,其實這種靈活性不但表現在提前供暖,如果到了3月中旬,天氣明顯轉暖,也完全可以提前結束供暖。總之是要體現靈活,注重民生關切,不能被僵化的規定束縛住。(記者張展鵬、韓潔、劉碩、張亮、汪偉、關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