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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式的扶貧思維要不得

2016-11-04 16:18:20|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梁生文

  據媒體報道,雲南永勝縣為加快全縣脫貧攻堅進程,發文向146個扶貧“挂包幫”單位籌資1451萬元,向全縣幹部職工籌資約1180萬元。其中,幹部職工捐扶貧款最高達到5000元,最低的也有1000元。(11月4日 人民網)

  對於貧困地區的政府部門來説,脫貧攻堅工作無疑是目前最核心最重要的任務,因為從中央到地方,脫貧和攻堅成為今年政府諸多工作重點中的重點之一。雲南永勝縣作為貧困縣,縣政府想要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必須得找到強有力的“抓手”,在環顧了四週之後,縣政府把目標鎖定在了146個扶貧“挂包幫”單位和全縣吃公家飯的幹部職工身上……

  這種“薅羊毛”式的集資任務其實在慈善法出臺之前並不鮮見,尤其是以教師群體為代表的一大批拿工資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過去的很多年間可能都會或多或少的遇到過因為某某工程或者某某自然災害“統一”捐款的情況,雖然名義上是捐款,但是數量可不是個人隨心,而是有著統一的規定,當然,也不會強制,但不捐或者少捐會顯得非常難堪,而且單位領導也會對捐款沒隨大流的人員給予談話或者詢問了解情況,這種特別的“關心”讓很多人承受不了,無奈之下,也只能從眾,按照既定標準“捐”款。

  雲南永勝縣的縣領導們其實也還是秉承著過去在集資捐款上的“薅羊毛”式的集資模式,通過政府發文,制定相應的捐款集資標準,發動全縣的單位和幹部集資來實現扶貧款的到位,這其實根本不是在扶貧,而是通過攤派來給貧困戶撒胡椒面,這種只能救一時而救不了一世的所謂“扶貧”,除了讓幹部職工怨聲載道,泄了扶貧攻堅的氣,動搖了踏實做好扶貧工作的軍心,還能剩下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如果存在攤派或者變相攤派捐贈任務的情形,應由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嚴重者還將受到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而今年9月1日實施的慈善法,已經明令禁止強制攤派或者變相攤派募捐。

  永勝縣的縣領導們對相關法律規定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為什麼還敢這樣“明目張膽”的通過政府發文來集資募捐,恐怕還是“脫貧攻堅任務是一切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維在作怪,因為脫貧攻堅是黨中央確定的中心工作,所以要全力以赴,要突破一些“條條框框”,可以“特事特辦”,可以發文讓廣大幹部職工也盡一份力。

  這種思維的錯誤之處在於,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任何多麼重要的中心工作,無論怎麼積極動員和鼓勵,都沒有錯,但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不能違法,不能搞強制攤派,更不能用這種大範圍的“薅羊毛”的方式來搞集資,它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其實非常惡劣,不僅僅是引起廣大幹部群眾反感這麼簡單,還會影響打贏脫貧攻堅戰鬥的士氣和決心。

  脫貧攻堅需要政策、資金、士氣,更主要的是要通過營造寬鬆的營商環境,吸引外來投資,繁榮當地經濟。如果動輒就是一紙文件就能讓全縣幹部職工乖乖從口袋裏掏錢捐出,這樣的環境,誰還敢來投資扶貧呢。(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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