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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第104條解釋通過 打擊港獨勢力絕不手軟

2016-11-07 16:06:18|來源:中國網|編輯:賈雪靜

  中國網11月7日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1月7日上午閉幕,會議以155票贊成,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憲制權力作出的與基本法有同等效力的法律解釋,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

  李飛説,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總有一些人當然是少數人,挑戰“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故意曲解基本法,特別是一些立法會候任議員,不按照基本法第104條以及落實第104條的香港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真誠、莊嚴宣誓,反而利用宣誓平臺從事違反基本法的活動,一直沒有得到依法處理。

  今年以來,在香港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和議員宣誓過程中,一些參選人以及候任議員公然煽動“港獨”以及具有“港獨”性質的主張,公開聲稱要利用立法會平臺推動“港獨”活動。

  李飛稱,其中有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儀式上公然侮辱國家和民族,嚴重破壞宣誓儀式,嚴重干擾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充分暴露了他們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政治本質。“港獨”分子的惡劣言行及醜陋表演,觸犯了眾怒,激起了民憤,遭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海外華人華僑的強烈譴責。

  李飛指出,“港獨”的本質是分裂國家,嚴重違反“一國兩制”方針,嚴重違反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嚴重違反香港特區有關法律。如果不及時加以遏制和打擊,將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危及香港的繁榮穩定。中央高度關注“港獨”勢力對國家和香港帶來的巨大危害,在依法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堅決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香港特區根本利益的問題上,中央的態度是堅定和明確的,絕不含糊,絕不手軟。

  李飛表示,針對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和宣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嚴格依照法定程式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明確了參選和出任相關法定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明確了相關法定公職人員宣誓就職必須遵循的法定程式和內容,明確了違反法定宣誓要求,以及作出虛假宣誓及宣誓後從事違法誓言的法律後果及法律責任,符合基本法第104條所包含的立法原意和法律原則。

  (原標題:香港基本法第104條解釋通過 打擊"港獨"勢力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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