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過巴黎協定批准案 錯過新一輪氣候治理頭班車
中新社馬拉喀什11月8日(記者 俞嵐 李曉喻)曾經以《京都議定書》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中寫下關鍵一筆的日本,在新一輪國際氣候治理中沒有坐上“頭班車”。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8日完成全球氣候治理新框架《巴黎協定》批准案的國內程式,將於今天晚間向聯合國總部提交批准書。
由於要完成國際批准程式30天后才能正式成為締約方,這意味著,日本將以觀察員而非正式成員的身份,參加本月15日在馬拉喀什氣候大會上舉行的《巴黎協定》首次締約方會議。
《巴黎協定》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有法律約束力的安排。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100多個國家先後批准加入,2016年11月4日,在馬拉喀什氣候大會開幕前,《巴黎協定》正式生效。
在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問題上,日本曾經扮演了積極角色。作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三個具有法律約束力文件之一的《京都議定書》,便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氣候大會上通過的。《京都議定書》為發達國家設定了強制減排目標,在全球氣候治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近年來,應對氣候變化日益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日本卻背道而馳。2013年華沙氣候大會上,日本宣佈將減排目標(2020年相較于1990年)由降低25%逆轉為增加3.1%,遭到各方強烈反彈。在全球推廣可再生能源之際,日本為填補核事故後的能源空缺,將重點轉向煤炭,計劃新建超過40座火力發電廠,也引致國際社會的普遍批評。
正在此間參加氣候大會的不少與會人士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新一輪全球氣候治理中,中國和美國展現了絕對的領導力,而日本“明顯落在了後頭”,影響力不斷削弱。(完)
(原標題:日本錯過新一輪全球氣候治理“頭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