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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對瓦斯超限作業等違規煤礦一律停産整頓

2016-11-09 15:41:4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谷士欣

  國際在線報道: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國家能源局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立即開展瓦斯防治專項檢查,對瓦斯超限作業、通風系統不健全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一律依法依規停産整頓。

  通知提到,近年來,全國煤礦瓦斯事故逐年下降,煤礦瓦斯防治形勢總體平穩好轉,但近期煤礦瓦斯事故呈反彈趨勢,相繼發生寧夏林利煤炭公司“9·27”重大瓦斯事故和重慶市永川區金山溝煤礦“10·3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這兩起重特大事故暴露出部分煤礦企業瓦斯防治主體責任不落實、瓦斯防治基礎薄弱、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違法違規開採以及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通知要求立即開展瓦斯防治專項檢查。要立足於“查死角、堵漏洞、除隱患、嚴管理”,以礦井通風、瓦斯抽採、監測監控等系統為重點,做到“全覆蓋、零容忍、重實效”。對瓦斯超限作業、通風系統不健全、應建未建瓦斯抽採系統或抽採未達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按規定落實區域防突措施、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有效運行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一律依法依規停産整頓,對停而不改或整改無望的礦井,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關閉。

  通知還要求嚴格落實瓦斯防治主體責任。各煤礦企業要牢固樹立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紅線意識,進一步健全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主的瓦斯防治責任體系和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配齊通風、抽採、防突等專業機構和人員,層層落實瓦斯治理主體責任。強化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組織生産。保障瓦斯防治投入,按規定提足用好煤炭生産安全費用,不得因經濟效益下滑而降低提取標準。

  通知指出,要切實加強瓦斯防治基礎管理。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瓦斯鑒定等級進行礦井瓦斯管理,嚴禁弄虛作假和降低礦井瓦斯鑒定等級。優化通風系統,完善通風設施。健全瓦斯抽採系統,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改造升級安全監控系統,確保監測數據準確、報警及時、斷電可靠。規範瓦斯抽採鑽孔施工監管,嚴防弄虛作假,確保鑽孔施工品質。加強瓦斯超限管理,發生瓦斯超限要比照事故處理,查明超限原因,落實防範措施。

  此外,該通知還提出強力推進煤礦瓦斯規模化抽採。各煤礦企業要將瓦斯抽採作為防止瓦斯事故發生的治本措施,嚴格執行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瓦斯抽採達標暫行規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加強抽採效果評價,強力推進瓦斯先抽後採、抽採達標和區域性防突;強化瓦斯防治理念、技術、管理、裝備集成創新,形成適合不同地質條件下瓦斯災害防治模式;有突出危險煤層的礦井建設開工前,應按規定對首採區突出煤層進行地面鑽井預抽瓦斯,做到先抽後建。

  在加快實施煤礦安全改造項目方面,通知指出:科學編制煤礦安全改造“十三五”規劃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建立煤礦安全改造項目儲備庫;按照2016年煤礦安全改造項目投資計劃安排,抓緊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督促企業自有資金及時到位,做到專帳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組織開展煤礦瓦斯治理示範工程後評估,總結項目建設內容實施情況,評價瓦斯防治技術路線及建設效果,宣傳推廣瓦斯治理先進理念、技術成果和管理經驗。

  通知要求堅決制止違法違規生産建設行為。各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煤礦建設生産領域違法違規懲戒機制,通過“雙隨機”檢查、暗查暗訪、聯合執法和重點執法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和動態管理,採取聯合懲戒措施,嚴厲打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超層越界、證照不全、資料造假等違法違規生産建設行為。對於存在違法違規生産建設行為的煤礦,要立即按要求停建停産;已經停建停産的,不得擅自復工復産,同時做好通風、排水、防火等工作,堅決防止煤礦安全事故發生。對違法違規生産建設而引發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依法追責,真正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在加快煤炭産業結構調整上,通知指出,堅決淘汰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小煤礦以及採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採煤方法、工藝且無法實施技術改造的煤礦,加快關閉退出列入化解過剩産能實施方案的煤礦,引導退出災害嚴重、資源枯竭、賦存條件差、非機械化開採和産能小于規定要求的煤礦。嚴格新建煤礦準入,嚴禁核準新建年産90萬噸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産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産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應實行減量置換。加快培育先進産能,建設智慧高效的大型現代化煤礦,實現生産、管理調度、災害防治等環節智慧感知及快速處理,全面提升煤礦安全和技術水準。積極推進煤礦企業兼併重組,鼓勵和支持大型煤炭企業兼併重組小煤礦,提高開採技術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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